(加央25日讯)一名29岁男子涉嫌在住家前蓄意伤害年迈祖母,今日被控上加央推事庭时否认有罪,案件定于7月21日过堂,推事同时谕令被告不得干扰受害者。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艾札于本月21日下午约5时,在玻璃市加基武吉路一处住家前,蓄意致伤其75岁祖母仄美娜,违反《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在第326A条文下加重刑罚。根据相关条文,若罪成,最高可被判监两年或罚款4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推事努莎希达允准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明确指示不得骚扰或接触受害者,直至案件审结。案件由副检察司东姑鲁凯雅主控,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阿菲达努丽札蒂代表,案件将于7月21日再讯,以等待提呈医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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