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6日讯) 货卡司机涉嫌倒车撞Axia轿车昨日被控,因不满被一家电视台记者拍摄而爆粗恐吓,今午再被警方以刑事恐吓罪行提控上庭,俯首认罪后,判罚3000令吉。
被告莫哈末菲道斯阿都拉(50岁)今日再度被押往法庭面控,面对众媒体的摄影镜头,被告一度扭头看著在拍摄中的记者,随后被庭警押入庭内。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本月25日,上午9时许,在新山法庭大厦内恐吓电视台摄影记者依斯迈奥斯曼。
被告的上述行为已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不超过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完控状后,俯首认罪,并在向承审推事求情时,以本身已失业且面对经济困难,还要养育7名子女及一名妻子为由,恳求法庭轻判。
此案主控官为内维娜副检察司,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承审推事娜比拉最终判处被告罚款3000令吉,若无力缴付罚金,则须以监禁4个月取代。
早前报导,被告昨日抵达法庭后不久,就因不满一名电视台摄影记者跟拍而爆粗恐吓,并扬言若一再招惹他生气,出来后,要掌掴及踢该名记者。该名被恐吓的电视台记者昨午连同另两名目击记者向警方报案。
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今日证实,涉案被告是今早在其位于乌达新镇的住家被捕。
据了解,被告莫哈末菲道斯阿都拉早前因涉及倒车撞一辆第二国产Axia轿车,昨早被控上法庭。他面控时落泪求原谅,最终因路霸行为及危险驾驶,被判罚款1万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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