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一名男子疑因不满孩子哭啼,不仅涉嫌恐吓殴打交往中的女子,还强迫其进行肛交。该名女子也是小孩的母亲。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及第506条文(刑事恐吓)调查此案。
女子在向警方报案并前往吉隆坡中央医院接受检查,不过医疗报告显示,并未发现如受害者所指的遭受肛交的痕迹。
冼都警区主任峇斯里助理总监发文告指出,警方是于2月27日接获这名44岁的巫裔女子报案。
“女子供称,她和孩子于2月25日约11时,在吉隆坡甘榜峇都慕达公寓所租的房屋内时,她遭一名巫裔男子殴打,在隔天上午约11时更遭该名男子强迫肛交,导致其左脸、后颈及肛门疼痛。”
他表示,调查发现,受害者与嫌犯是于今年1月透过熟人结识,两人在交往阶段,并无婚姻关系,但嫌犯曾多次在受害者租住的房间内居住。
“事发时,嫌犯因受害者孩子哭啼,怒而殴打受害者脸部,导致其脸部肿胀瘀青。嫌犯还威胁受害者‘别告诉任何人,否则你会知道你的下场,我什么都做得出来’,令受害者感到受到威胁。”
“受害者已前往吉隆坡医院接受,而医疗报告显示,并未发现如受害者所指的遭受肛交的痕迹。”
知情者受促前往临近警局,或联系查案官莫哈末阿兹瓦尼(016-9882594)或或冼都警区总部行动室(03-40482222)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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