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7日讯)一名21岁印尼籍女子因私自服用药物堕胎,导致怀胎27周的男婴早产并在出生5天后夭折,今日被古晋地庭判处5年监禁。
此外,她也因签证过期非法滞留,在另一个法庭被判处监禁4个月。
被告诺皮卡今日在两个地庭面审时均表示认罪。
在涉及堕胎的控状中,她被控于今年6月24日清晨约6时,在石角一家饮食店楼上的卧室,蓄意服用药物终止妊娠。此举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15条文。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10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地庭法官姆斯里阿哈密随后判处她监禁5年。
案情显示,案发当晚,被告因腹痛求医,当时她已怀孕27周。在接受检查时,被告向医护人员承认自己服用了一颗涉嫌用于引产的药物,并展示了该药的照片。医护人员随后报警备案,警方于7月3日将其逮捕。
警方调查证实,被告是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私自获取并服用米索前列醇以终止妊娠。药物导致男婴早产,并在出生5天后夭折。调查还指出,被告的行为并非基于医学建议,也非为了挽救其自身生命。砂拉越中央医院法医部的尸检报告显示,男婴的死因为早产儿肺出血及双侧脑室内出血。
在另一个法庭,被告承认在社交访问签证过期后继续非法滞留。地庭法官穆斯依达阿都哈林随后援引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判处她监禁4个月。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代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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