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7日讯)13岁少女扎拉死因验尸庭第75证人精神专科医生黄孝和指出,扎拉生前在日记中曾提到拥有34支电子烟,但却并不意味著事实就如所言。
他表示,拥有如此数量的电子烟本身并不寻常,也不大可能。
研讯主任末菲鲁兹佐哈里较早指出,扎拉生前曾在日记中提到,自己有多达34支电子烟,其中20支送给了人,还有14支全扔进了海里,并提问证人此举是否寻常。
黄医生指出,在阅读扎拉的日记时,必需求证她其实到底是想要表达什么,必须客观地分析,就比如要进行验尿,鉴定有否毒品残馀成份,否则不能妄下结论。
“简单来说,我手中虽然拿了电子烟,但不代表我抽电子烟。因此除非有人看到扎拉抽电子烟。”
证人表示,电子烟如果掺杂了违禁品,抽了之后可能会提高自杀倾向风险,例如掺了会导致出现幻觉违禁品的电子烟,会影响判断力,可能做出自残或者伤害他人的行为。
“从医学角度来说,必须先知道使用电子烟的次数和其内含成分。并不是抽了电子烟后就会出现自杀意图,没那么简单。”
“青少年如果不是从家人身上学会抽烟,还是有可能是为了想融入朋友圈而投其所好开始学抽烟。”
“青少年人发育成长期间,掌控事物判断力的大脑部份还未完全完全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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