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3日讯)一名商人因两年前殴打其前女友,今天在地方法院被判入狱六个月,即日起开始服刑。
推事阿米拉今日对47岁的被告何鹏翁 (音译) 做出该判决,理由是辩方在辩护陈述结束时未能提出合理的辩词。
考虑到28岁受害者廖祖双(音译)所遭受的创伤和情感影响,法庭还命令被告向她支付5000令吉的赔偿金。
如果被告未能支付该笔赔偿金,可被追加两个月监禁的处罚。
同时,法院准许辩方以4000令吉的保释金申请暂缓执行监禁,等待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同时,法院驳回了推迟支付赔偿金的申请,并命令被告今天内支付5000令吉给受害者。
根据指控,被告被控于2024年10月5日午夜12时30分在斯里肯邦安的一间公寓内殴打受害者,使其受伤。
他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323 条文(蓄意伤人),该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被判处1年监禁或罚款2000 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前,副检察官司赛阿莫表示,考虑到公共利益和受害者所受伤害的程度,请求法院对被告处以监禁和罚款的判决。
“检方也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 426(1A)条文向法院申请给予本案受害者提供赔偿。”。
被告的辩护律师周伟(音译)则请求法庭判处被告罚款而不是监禁,理由是当事人只是初犯,没有任何前科。
他表示,被告自被起诉以来一直表现良好,没有参与任何其他的犯罪活动。
除了要求延后赔偿金的支付外,辩护律师还请求暂缓执行被告的监禁,以便辩方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据了解,事件当时仍是恋人的被告与受害者,在涉案的公寓内发生争吵后,被告殴打了受害者,导致其眼睛和身体受伤。
惊恐的受害者随后逃出房子求救,随后被邻居所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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