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4日讯)一名商人于2021年驾驶四轮驱动车逆向行驶,导致两名青少年丧命,原本面对谋杀罪的他,在莎阿南高庭将控罪修改为致死罪并认罪后,周五(24日)被判监禁9年及罚款6万令吉。
据《自由今日大马》(FMT)报道,29岁被告K德瓦斯温原本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高庭法官拿督峇宾达星古查兰星比特指出,控方在审讯中传召14名证人,但未能证明谋杀罪的核心要素,因此将控罪修改为同一法典第304(b)条文(误杀但不构成谋杀)下的致死罪。被告随后对修改后的控罪认罪。
法官谕令,被告两项控罪各判监禁9年,刑期同期执行,并从2021年9月17日被捕当日起算。
此外,被告每项控罪各被罚款3万令吉,总额为6万令吉;若无法缴付每项罚款,则须以监禁1年代替。
案情指出,被告于2021年9月12日凌晨1时50分,在联邦大道第8.6公里、从巴生通往吉隆坡的路段,驾驶一辆三菱提利顿(Mitsubishi Triton)逆向行驶,撞上一辆载有两名青少年的宝腾威拉(Proton Wira),导致两人丧命。
两名死者分别为19岁的莫哈末哈菲兹沙米尔祖阿斯里,以及18岁的努阿菲卡阿都卡林。
被告的代表律师拿督N西瓦南丹及娜比拉哈比卜,对法庭裁定控方未能证明谋杀罪表示欢迎。辩方指出,此案涉及谋杀控罪,并在完整审讯后改判致死罪,对区分谋杀与非蓄意致死的法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此案由副检察司莫哈末哈菲兹阿都哈林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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