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柔州房屋、通讯与多媒体行政议员祖基菲里表示,自今年4月1日起,发展商不得再为土著保留单位申请转换(swapping)区域,未获得土著单位分配前就售卖土著单位的发展商,每间已售出的土著单位将加收根据卖价25%的罚款。
他表示,发展商在获得土地分割手续批准后,下一步必须申请土著单位分布。然而,许多发展商在获得土地分割批准后,就迫不及待地出售发展单位给非土著购屋者,有者更向购屋者收取了10%的订金,甚至签署房屋买卖合约。
他表示,一旦发展商在之后获得政府批准的土著单位分配,发现之前所卖出的单位是属于土著保留单位,即会向州政府重新申请和其他单位进行转换。这会令房屋部面对困难,因为在批准一项屋业计划的土著单位分配时,当局必须依照土著房屋政府下的指南进行。
祖基菲里今日上午在柔佛州议会口头环节时,回复民主行动党士都兰州议员曾笳恩的提问。
他继指出,事实上,拥有500个单位的屋业计划,土著单位分配的批准只需耗时两周,超过1000个单位的屋业者计划,则需耗时一个月。
“未获得土著单位分配前就售卖土著单位的发展商,每间已售出的土著单位将加收根据卖价25%的罚款,有关罚款将归入柔州土著房屋基金。”
另一方面,祖基菲里在回答民主行动党北干那那州议员杨敦祥的提问时透露,从2016年至2018年,全柔共有3万5215个可负担房屋单位末兴建,涉及发展商遭罚款总额达4亿2514万4075令吉。
他表示,前朝政府针对末兴建的可负担房屋单位,只收取2万令吉的罚金。希盟政府治理下,有关罚金提升到4万至6万令吉,以展现柔州政府致力增加州内可负担房屋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