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 孟加拉男子非法屠宰牛只,且未及时处理牛骸骨,今年2月遭柔州兽医局取缔,今日被控上庭,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2000令吉。
被告是孟加拉籍男子莫哈末必拉(48岁),协助妻子经营杂货店,今日上午在新山第四推事庭被提控。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士乃依达曼工业区的杂货店遭柔州兽医局取缔。
被告遭兽医局执法人员发现非法屠宰牛只,执法人员也在店内发现113公斤的牛骸骨。上述行为触犯1953年动物法令第5(3)条文(2013年修正),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7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最高一万令吉,或以坐新牢替代。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并向承审推事诺阿兹安求情,指自己育有4名小孩,每月经营杂货店获得薪资只有1500令吉,希望法庭能减轻刑罚,若能选择罚款或坐牢,他愿意缴付罚款取代坐牢。
主控官莫哈末占姆利说,被告未有卫生局信函和兽医局的许可下非法屠宰牛只,并非法售卖给本地人和外籍劳工,要求推事重判。
推事诺阿兹安判处被告罚款2000令吉,若无力缴付罚款,以坐牢2个月替代。被告选择缴付2000令吉罚款后,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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