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0日讯) 柔州房屋与地方政府行政议员拿督莫哈末嘉福尼表示,柔佛州政府在深入研究《城市翻新法》(URA)的执行影响后,目前并不支持上述法案在柔州执行。
“主要原因是柔佛州政府认为《城市翻新法》在土地事务、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开发审批等方面存在权限重叠的情况,相关条文必须先行修订。”
莫哈末嘉福尼今日出席柔佛第15届立法议会第4季第3期会议,在州行政议员总答复环节回应巫统文律州议员拿督哈斯尼提问时,如是表示。
莫哈末嘉福尼也表示,柔佛州政府亦不同意中央政府成立的委员会,在该法案中所扮演的角色与职能,因其明显削弱州政府作为州属机关的地位,并可能取代以本地居民需求与愿景为依归的州级发展方向。
他说,有关持有门槛、居民产权、重新安置、赔偿及地方开发管制等敏感课题,应由地方政府(PBT)及更了解地方脉络的州属机构作出决策,而非由中央领导层。
“基于上述决定,柔佛州政府仍会透过现有的地方政府机制以及其他技术机构,持续推动老旧住宅区的翻新与重建工作。”
他说,柔佛州立场明确,只要在法律、权力结构与居民权益保障方面仍未达致妥善一致,柔佛州政府将维持不支持城市翻新法在柔佛州推行。
针对巫统埔莱士巴当州议员哈斯鲁妮扎和龟咯州议员拿督杰菲立丁提议,将柔佛关怀房屋(Rumah Prihatin Johor)受惠者扩大至单身人士。
莫哈末嘉福尼表示,配合柔佛前进议程及政府确保更具包容性的住房政策承诺,州政府同意扩大申请者资格至单身人士,尤其是低收入且需要稳定住所者。
“同时,家庭收入上限由原先的每户6000令吉提升至8000令吉,以进一步拓宽真正有需要人士的申请渠道。”
他透露,柔佛州政府已拨款8370万令吉,为此计划提供津贴至2030年,让符合资格的人民以优惠价格购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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