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送货司机替“龟公”当跑腿,一周两次向外国妓女收取卖淫所得,并取送毛巾给妓女,被判坐牢16周和罚款1580新元(约5213令吉46仙)。
被告沈晨华(58岁)共面对12项抵触妇女宪章的控状,周四承认其中5项,馀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在内。
根据案情,被告在事发期间是一家洗衣店的送货司机,洗衣店由他前妻经营,所开的货车则是公司名下。
被告的同伙包括两名马来西亚籍男子吴文桐(28岁)和王池山,以及一名负责帮妓女招客的龟公杰基。
杰基旗下有来自日本、越南和马来西亚的妓女,为顾客提供性服务。他会在论坛“Sammyboy”上打广告,并且向不同中介聘请妓女。
被告曾经招妓,因此杰基有了他的联络号码。2023年12月,被告接到杰基的短讯,问他是否愿意替他向妓女收取肉金,并且取送毛巾来赚外快。
杰基答应被告,他每到一个地点收钱可获60新元(约197令吉98仙)酬劳,若取送干净和用过的毛巾,酬劳则是40新元(约131令吉99仙)。
被告同意帮杰基在每周三和周六工作。被告每个周三替杰基当跑腿的酬劳不能超过400新元(约1319令吉86仙),周六的上限则是500新元(约1649令吉83仙)。
被告也被拉入微信群组,成员有杰基、吴文桐和另外3人。每当有工作要分发给被告时,日期、地点和金额等详情都会放在群组内。杰基也会安排被告把收来的钱放进储物柜,过后他才去拿。
被告收到工作资讯后,就会和妓女会合,妓女会把钱放入信封交给被告。被告会用点算机点算钞票,确保金额正确,之后在群组交代,再把钱放到置物柜。
此外,被告接到通知后会到储物柜去取干净的毛巾,再送到指定地点给妓女。有些时候,杰基也会额外付钱,让被告清洗毛巾。
被告从2023年12月开始为杰基工作,直到今年4月24日在新加坡富丽华河畔酒店被逮捕。
控方指出,被告在干案期间,替杰基向其中5名妓女收取她们卖淫所得,共4万3650新元(约14万4030令吉16仙)。
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14周到18周的监禁和1580新元的罚款。
法官说,虽然被告不是主谋,但是却参与其中。被告同伙吴文桐已在4月30日,于兀兰关卡被逮捕,他是负责为杰基供应日本妓女的中介。(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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