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男子在住家“开赌档”,从好友聚赌到招赌徒上门,一周营业6天,两个月就赚逾12万新元(约39万8522令吉40仙),结果被警方上门扫荡。
被告林俊凯(36岁,译音) 面对3项包括抵触赌博管制以及抵触赌馆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一项,法官将馀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6个月以及罚款5万2259新元(约17万3553令吉18仙)。
根据案情,警方在2023年12月27日,晚上9时52分突击被告位于新加坡实龙岗北的组屋住家,并在扫荡行动中,于屋内查获扑克桌、筹码和扑克牌等。被告当时在家中设赌局,案发时有10名赌客在赌德州扑克。
调查揭露,被告自2023年9月中开始,让赌客上门玩德州扑克,每周至少设赌局6次。一开始,他只是请朋友上门赌博,后来在Telegram群组开放邀请民众上门搏杀。
为了“营业”,被告购买扑克桌和约1000个扑克筹码,并向每名赌徒收取30新元(约99令吉63仙)入门费,每场赌局也向每位赌徒抽取2新元(约6令吉64仙)的“佣金”。
为了开局,被告还聘用4人:一名荷官,每小时薪资10新元(约33令吉21仙);一名场地经理,负责送食物倒水,每局薪水100新元(约332令吉10仙);一名会计,计算每场赌局的输赢,每局薪资150新元(约498令吉15仙)。
根据被告电脑里搜出的文件,他在2023年10月20日到12月27日之间,共透过家中赌档赚取12万2229新元(约40万5924令吉95仙),但被告称大部分的钱都拿来借给赌徒了。
被告申请展期服刑,表示一家三口如今住在租赁组屋,但已收到搬离通知,对此也要做安排。
他也称原本经营的公司生意不好,和合伙人有点问题,希望法官给他两个月的时间,让他能和妻子做交接。
主控官指被告早前已申请展期审理案件,理应做好准备服刑,并认为延迟两个月服刑时间太长,因此反对被告的申请。
法官最后核准被告延期4周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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