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 中国女子冒用妹妹身份入境新加坡,因卖淫活动被捉,事后被遣送回中国,并被禁止入境新加坡,11年后以真实身份入境新加坡,离境时遭揭穿,被判坐牢一年。
被告于梅(译音,53岁)共面对3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周二承认一项,馀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4年3月10日以妹妹于臻(译音)的身份入境新加坡,她在同月18日因卖淫活动遭警方逮捕。
虽然被告没有被控上庭,但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将她遣送回中国。离开前,被告接获一张书面通知,指她自2014年3月21日起禁止进入我国,若要入境,须提前获得当局批准,否则将被控上庭,面对一年到3年监禁。
当时被告确认收到通知,并在文件上盖了指纹,随后在3月21日被遣送回中国福州。
被告后来决定用自己的真实身份来新加坡旅游,她在今年3月5日透过大士关卡从马来西亚入境新加坡。
入境前,她在入境卡申报自己没有使用其他名字入境新加坡,导致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人员批准她入境。
被告在柜台出示护照时,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人员不知被告被禁止入境新加坡,因此向她发出30天的探访证。
怎料,被告于同月15日在大士关卡离境处被发现指纹跟一名女子于臻吻合,于臻早在2014年3月21日被禁止入境新加坡,因此当场被移民与关卡局人员扣押和调查。
被告恳求法官轻判。法官指出,被告认罪的控状有最低刑罚的一年监禁,法官最后判她入狱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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