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 妇女与丈夫共谋欺骗她的外遇对象,向对方谎称有投资门路,骗对方出22万新元(约72万8531令吉54仙)支付7间公寓单位的订金,还保证3个月后能大赚171万7281新元(约568万6788令吉5仙)利润,直至受害者迟迟未收到投资回报,并意识到拿不回订金,与情妇分手,并向警方投报。
被告是49岁的郑美玲和50岁的王志伟,两人是夫妻关系。王志伟在1999年至2006年当过房屋经纪,之后改当散工。郑美玲则是家庭主妇,两人各面对一项共谋欺骗的控状。
受害者是一名48岁男子,与郑美玲在2014年至2017年搞婚外情。
案情显示,两名被告在约2015年9月共谋欺骗受害者。郑美玲在王志伟的指示下,向受害者谎称房屋市场不景气,有发展商愿意以折扣价,将一些卖不出去的公寓单位卖给房屋经纪。
郑美玲告诉受害者,王志伟曾当过房屋经纪,因此郑美玲能当中间人,帮受害者购买公寓单位。
郑美玲也说,这些单位日后能以更高的价钱售出,并且在3个月内有所回报,保证利润高达171万7281新元(约568万6788令吉5仙)。
受害者听信郑美玲的谎言,在2015年9月至11月间,共将22万新元(约72万8531令吉54仙)交给郑美玲作为购买7间Residences@Emerald Hill公寓单位的订金。
到了约2016年1月,受害者仍迟迟未收到投资回报,因此怀疑自己被骗。他质问郑美玲,却得不到一个实质的答案。
受害者最后意识到自己拿不回订金,在2017年3月与郑美玲分手,并于2019年12月12日报警。
两名被告周二俯首认罪,案展下月17日下判。 (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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