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新加坡史上最大宗涉30亿新元(约99亿4100万令吉)的洗钱案中,有9家金融机构因触犯反洗钱条例,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开罚2745万新元(约9096万4100令吉)。
这是继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简称一马公司)案件的金融机构被罚2910万新元(约9643万1900令吉)之后,当局针对违反反洗钱条例,对金融业开出的第二高处罚金。
新加坡金管局完成了为期两年针对涉及福建帮洗钱案的金融机构的调查。在受到处分惩罚的9家金融机构中,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新加坡分行被罚得最重,为580万新元(约1922万100令吉)。当局施予该银行处分时,也把另一起发生在2017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跟美国客户有关案件的违例行为一并考虑。瑞士信贷已被瑞士银行收购。
大华银行接获的罚金第二高,被罚560万新元(约1855万7300令吉)。此外,银行的两名前主管因为没有采取或确保展开适当的尽职调查,或跟进可疑交易报告,而受到金管局谴责。这两人是洪士喜和陈昇荣,他们都是大华集团零售银行业务尊享理财团队前主管。
其他被开罚的银行有瑞士银行(UBS AG)新加坡分行、花旗银行(Citi)、瑞士宝盛银行(Bank Julius Baer & Co.)新加坡分行,以及LGT私人银行新加坡。它们分别被罚300万新元(约994万1400令吉)、260万新元(约861万5900令吉)、240万新元(约795万3100令吉)和100万新元(约331万3800令吉)。
另外,持有资本市场服务执照的大华继显(UOB Kay Hian)和蓝海资产管理公司(Blue Ocean Invest),以及拥有执照的信托公司恒泰信托(Trident Trust),分别被罚285万新元(约944万4400令吉)、240万新元和180万新元(约596万4900令吉)。
这起在2023年8月爆发的30亿新元洗钱案,涉及现金、豪宅、名贵商品、加密货币和酒类等资产,被充公的资产总值超过9亿新元(约29亿8200万令吉)。案件中有10人被定罪,他们的刑期介于13个月至17个月不等,其中有5人因在狱中表现良好,得以缩短1/3刑期,他们都已服刑完毕,并被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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