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为保住房子权益乱刀砍死养父,被判坐牢18年,女子上诉称“我觉得他想杀了我,我只是比他先动手”,希望法官能让她减刑至12年到15年,但最后遭驳回。
这起家庭悲剧发生在2022年11月3日,晚上8时至4日清晨5时25分之间,地点在盛港河谷通道第190A座组屋一个单位。
被告陈秋燕(35岁)面对一项误杀67岁养父陈亚邦的控状。
根据早前报道,被告的养母过世前答应将组屋留给她,但养父后来拒绝转移他一半持有权,被告担心被赶出家门而起杀心,趁养父洗完澡打开浴室门时将他乱刀砍死。
被告早前被判坐牢18年,她不满判刑,提出上诉,案件周三在三司上诉庭审理。
公设辩护人办公室(PDO)的代表律师在上诉时指出,心理卫生学院的评估报告显示,被告当时坚信养父要杀害自己,才会选择“先发制人”。
根据在法庭上出示的报告内容,被告称:“我觉得他想杀了我,我只是比他先动手。”
当被问及为何未曾报警时,被告称:“我都没有证据,不可能报警说养父要为了房产杀我,警方要怎么保护我?”
律师据此主张,被告当时的精神状况使其无法分辨现实与幻觉,恳请法官将刑期减至12年至15年控方则反驳,被告此前曾供称,若非因房产问题与养父爆发争执,她当时不会动手,可见房产才是其真正的杀人动机。
案情显示,被告曾尝试透过其他途径解决房产纠纷,但在得知名字无法加入房产后,便开始预谋攻击养父。她虽曾考虑仅伤人威吓,但转念想到自己若因伤人入狱、房产仍归养父所有,所以最终决定痛下杀手。
控方指,种种迹象显示被告下毒手是为了保住房产利益,而非出于自我防卫的错觉。
据早前报道,被告于1992年被养父母领养。罹患肺癌的养母于2022年8月离世前,承诺将组屋产权留给她。但在丧礼期间,被告因遗产与养父多次争执,虽曾获养父口头让步,仍深怕被赶出家门而萌生杀机。
同年9月初,被告预先购买一把18公分长刀藏于房内。10月底,她得知组屋产权将自动由养父继承;11月2日要求在屋主名册加名时遭拒绝,养父更扬言死后将捐出房子。
隔日,被告在房内练刀并用香蕉试锋。当养父在浴室为她洗工作服时,她最后一次要求过户一半产权再次被拒绝。被告遂预谋趁养父洗澡完开门之际突袭,持刀刺向其脖子并狂砍约10分钟致其死亡。
在提交给法院的上诉信中,被告指原审法官仅因为父亲给她做饭、洗衣服,就认定父亲对她疼爱有加,但这不是事实。
她也提到,在养母过世后,她曾希望能有一个“幸福的结局”,并与养父的关系更加亲近,但他爱的却是金钱而非家人。
在法庭出示的另一份文件中,被告也写道,她最初计划在事后自杀,但自己“非常害怕那把刀”。她也表示,自己不想立刻自杀,所以先去把动漫看完,接著才拨电报警。
高庭法官哈里古玛代表三司上诉庭宣读判决时指出,被告在购买砍刀后将杀害养父的计划推迟两个月,这表明她完全具备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
法官同时指出,被告若真的坚信养父要杀她,又怎会继续与其同住,甚至吃养父做的饭? 此外,被告如今提出的新犯罪动机,先前完全未包含在案情报告中,亦未在原审时提及。
法官表示,上诉庭仅在原审法官判断有误、基于错误原则下判或判刑过重时才会介入。
针对本案,判词显示原审法官已充分考虑心理卫生学院的所有评估报告。尽管本案无疑是一场悲剧,但原审法官并未误解法律,判刑既未违反原则,也绝非过重。(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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