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党领袖安华是否拥有20个银行户口,存款超过30亿令吉?这是个有趣的问题,也是个严肃的问题?有趣的是如果有30亿,今后要收买敌对阵营的议员就不愁没有银两“比拼”,别说是500万,更高价码也“不成问题”。严肃的是:安华30亿从何而来?
副首相慕尤丁要安华交代,接著教育部副部长莫哈末弗亚也说,“安华必须澄清从何处及如何获得这笔巨款,安华不是商人,人民有权知道这笔钱来自他的朋党还是来自国外?”。安华不干示弱,马上反击要慕尤丁“大家一起公开所有个人银行户口”,当然还包括资产、股票及现金。
到今天,慕尤丁没敢接受安华的挑战,莫哈末弗亚也没有公布自己的财产,这事最终会否不了了之?马华总会长蔡细历日前又再挑起安华必须解释他何来的30亿财产。
这使我想起最近中国发生官方媒体要美国驻中国大使骆家辉公布财产,导致当政者处于“被动”的尴尬,倒有几分相似之处。
事缘美国历史上首位华裔驻华大使骆家辉,去年8月到任。他平民的作风,在讲究官场文化的中国显得“格格不入”,以致有人形容他是在“作秀”多过“做官”。他抵京时,自背双肩包、穿休闲皮鞋,携著妻子和3名子女,模样像是一个普通华人带著家人度假归来。当地媒体惊讶于他怎么没“官样”与“官腔”。上任伊始,没有随从、警卫、不讲排场,一派平民作风。他参加会议坐经济舱,到普通小餐馆吃饭,背著背包在街头喝咖啡,但他的身份不单是一国的大使,而是中国人眼中超级强国──美国的大使。中国的官向来是“高不可攀”的,怎么这个美国高官却一点都不像“官”?
4月骆到中国海南省参加博鳌亚洲论坛,竟然不是入住5星级酒店,而是4星级酒店,原来是因为该酒店房价是美国政府差旅财务规定的3倍,大使不能住。有人就看不惯骆的作风,形容他乃“假惺惺作态”,毕竟骆住的是耗资上亿美元修建的美国大使官邸,出行代步的是特制防弹豪华专车,出外扮平民的动机是否在“羞辱”中国的官员?
官方掌控的《北京日报》首先发难,转发微博,讽刺连带劝请骆不要再作秀,要求骆公布财产。但没想到大陆网友立即反击说,骆家辉两年前就已公布个人财产,并将问题送给《北京日报》:也“请让中共官员公布财产”。要中共官员,上至主席,下至各省书记、省长、市长、区长等都公告财产,这可“将住”了中国的领导,因为他们的财富永远是个谜。6月29日,财经新闻公司彭博(Bloomberg)通讯社因报导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家人价值数亿美元的资产,结果马上就被封锁。
谷歌前中国总裁李开复更公开网址让公众一窥美国联邦政府官员的财产,原来国务卿希拉莉最有钱,身家3120万美金,奥巴马732万,最穷的内政部长16万,最有钱的25位议员(最有钱的4.48亿),最穷的25位议员(最穷的负债473万)。
美国大使馆也迅速回应:“骆大使自从政以来,几乎年年都按规定申报财产。按照申报表,他拥有资产23笔,总值235到812万美元之间,债务一笔在50到100万美元之间。他当驻华大使年薪17万9700美元,他孩子每人每年可有3万美元左右教育补贴。”
“财产申报”防止官员贪污
现在慕尤丁要安华公布财产,等于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向来都是公职人员必须公布个人资产。要别人公布前,最好看看自己是否有“以身作则”。不然就会落得像《北京日报》那样,把国家领导弄得“灰头土脸”。毕竟公职人员握有国家资源,并享有一定的权力,而官商勾结榨取民膏民脂时有所闻,因此财产的公布是必要的监督手段。
在西方许多法治国家,“公布公职人员财产”的目的是要证实其收入为合法所得及彰显自己的清廉作风。“财产申报”也是一种防止官员贪污腐败的措施。国外成功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这是反腐倡廉最为根本的制度保障。
官员公布财产的制度,源于瑞典。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成为世界上第一部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自20世纪80年代迄今,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已在全球90多个国家实施。其中,在美国,法律对财产申报中的违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各单位可对当事人直接进行处罚;司法部门可对当事人提出民事诉讼,法院可判处1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可提出刑事诉讼,判处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或5年监禁。
2008年俄罗斯通过《反腐败法》,2009年包括当时的总统梅德韦杰夫和总理普京在内的俄罗斯高官相继都公布了自己的家庭财产。台湾早在1993年就公布《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总统马英九、副总统吴敦义、行政院长陈冲及其配偶等上百官员的财产资料在今年4月都被摊开在阳光下检查,包括了房子、土地、汽车、股票,信托基金,还有珠宝字画等。
台湾《财产申报法》的规定,上至总统,下至高级官员外,需要进行财产申报的还有:各级政府机关职务代表政府出任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各级公立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台军队上校以上各级军官;各级民意机关的民意代表;法官、检察官;司法警察、税务、海关、地政、会计、审计、建筑管理、工商登记、城市规划、金融监管、商品检验、商标专利、公路监理、环保稽查、政府采购等业务主管人员等,范围极广,目的就是要在公家机构全面防止腐败的滋生。
大马贪污印象排行滑落
慕尤丁与安华“一起公布财产”的“交锋”理应激起社会的火花,媒体应该趁势挑起广泛的讨论才是,这对马来西亚民主的推进具有催化的作用,为何仅让此重要议题“昙花一现”?
行动党国会议员林吉祥7月2日表示,在纳吉担任首相39个月以来,我国贪污状况不仅要比前两任首相马哈迪、阿都拉时代更糟糕,更可能成为亚太地区中,自1995年以来,唯一在贪污印象指数排行榜及得分上双双滑落的国家。
国际透明组织于1995年首次引介贪污印象指数评估时,我国在41个国家中排行23,为亚太地区中排行六的国家,仅落后纽西兰(1)、新加坡(3)、澳洲(7)、香港(17)及日本(20),当时我国得分5.28(注:满分10分表示非常廉洁,0分为非常贪污)。
林吉祥指出:“17年后的今天,历经无数次肃贪运动、两次重大反贪立法,把反贪局‘升级’成反贪污委员会,还有国家廉正计划、一个大马政府转型计划,都在耗费庞大公帑资金及人力资源,但我国却在2011年的贪污印象指数排行榜上掉到17年来的最低点,全世界排名60,得分仅有4.3。”
毫无疑问,“反贪”与“公布财产”是息息相关的,民联在1月公布了槟州首席部长和行政议员的财产,首席部长林冠英称,这是为了履行槟州政府的政治承诺和个人责任。民联雪州政府在2009年便率先公布大臣和州行政议员的财产,不过并未逐年公布。据了解,民联内部为在来届大选硬撼国阵候选人,或将要求所有候选人或现任议员在选前公布财产。
民联必须把财产申报逐步扩大到大多数的公职人员,并对于虚报或谎报者立法加于惩处。依此列其为执政的“首要任务”,以彰显他们反腐斗争的决心,并定位其与国阵的“最大不同”点。
舆论应该扮演推进民主改革及打击舞弊的推手,不应该在这个议题上“沉默”。我期望华团、商会、乡团及各政党都应把这个“公职人员公布财产”列为首要的大会提案,以扮演压力集团的积极角色。
两个政党公职人员,在“勇于”与“惧于”公布个人财产上到底反映了什么问题?“廉洁”与“腐败”,“透明”与“黑箱”可能只在一线间,但它却是民主进程重要与关键的一大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能妥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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