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议会已在中路大巴刹张贴文告,通知当局将在6月1日起执行两项收租新制度,其一是摊主每月首7天内必须缴租,逾期将被罚款10%利息,其二是调高摊档租金10%至20%。
巴生公市各业商会反对这两项即将执行的新措施,认为这是苛刻的措施。该商会顾问许中诚直指,市议会做为中路大巴刹的业主,有调高摊位租金和罚款的权利,但随著巴刹生意大不如前,同时百物高涨,当局突然要执行两项新措施,无疑令巴刹同业雪上加霜,深受打击。
他指出,公市商会理解市议会是为要增加收入,因此不是要反对两项新措施的执行;相反的,则是反建议一个折衷的方案,希望市议会接纳。
“公市商会建议市议会给予大巴刹摊主两个月宽限期,逾期缴租罚款5%利息,取代7天迟交罚款10%利息,以及调整租金涨幅至平均8%,取代调涨10%至20%。”
市议会在这之前的收租制度,给予摊主4个月宽限期,逾期缴租罚款50令吉并冻结执照,还款后才获解冻执照。
他说,调涨租金10%至20%,相等调高100至410令吉租金,这对同业无疑是沉重负担。
他强调,公市商会将提呈建议书给予市议会主席,副本提呈给雪州高级行政议员拿督邓章钦、行政议员甘纳巴迪劳、达罗雅及加埔国会议员马尼瓦南。
月初发收租单
此外,主席翁进财指出,小贩月中才会接获当局发出的收租单,所以小贩根本不可能在7天内交租,市议会必须检讨提前至月初就发收租单给小贩。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署理主席郑启文、总务许研兴、副总务颜超福等。
公市商会呼吁,市议会恢复每两个月与贩商公会代表对话的会议,体现互相尊重,共同协商问题。
许中诚表示,市议会过去每两个月固定与贩商公会代表对话一次,惟在2008年后已取消这项对话会议。
他说,贩商公会非常珍惜与市议会对话的机会,希望当局能恢复对话。
公市商会主席翁进财指出,中路大巴刹面对内忧外患,巴刹内外皆遭外劳抢滩,市议会必须严厉取缔外劳,遏阻外劳更进一步抢滩。
他说,中路大巴刹共有900摊档,其中20%至30%遭外劳抢滩,致使本地小贩生意越来越难经营,生意一年不如一年。
同时,巴刹外停车场和出入通道两旁也遭外来非法小贩抢滩,凌晨作业批发商货,令巴刹同业深受打击。
“中路大巴刹自2000开始运作,迄今10多年来每年生意平均下跌20%至30%。”
他并指,市议会除了必须严厉取缔外劳,也需提升大巴刹设本设施,包括卫生、道路、街灯、保安,同时有必要不时配合协助展开促销活动,吸引人潮到大巴刹消费。
大巴刹入不敷出 重组收租制整顿
巴生市议员陈志业回应指出,市议会基于中路大巴刹入不敷出情况太严重,且多年未曾调涨租金,决定重组大巴刹的收租制度,以整顿大巴刹。
他说,市议会过去面对每月倒贴大巴刹,也面对小贩拖欠租金问题,拖延多月交租,有者更甚而拖欠数月租金便一走了之。
他也解释,市议会执行新收租制度,未来将会逐步提升大巴刹基本设施。因此,他希望贩商和业者能配合市议会,才能有效整顿大巴刹。
“市议会也会检讨每月首7天必须交租的期限,或给予较长的宽限期,但肯定不能如公市商会要求的2个月宽限期。”
“市议会也会检讨日后每月月底前发出交租单给小贩,纠正目前月中才收到交租单的情况。”
至于取缔外劳抢滩,他则指,外劳抢滩主要是业者把档位转租给外劳,且业者还会在执法人员取缔时现身,令市议会一直无法有效取缔外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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