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市议员李锡循指出,每条挂在市议会灯柱上的广告,必须贴上一张市议会的合法标签,收费20令吉,商家还必须另外支付20令吉的定金,每当广告时效过去后,商家在自行清理自己的广告后,拿著标签来取回预付的定金。
“然而,部分商家在申请张挂广告布条和街招后,都会在申请100张合法广告布条后,另外在张挂200张非法广告布条,以混水摸鱼的方式减少广告上的开销。”
直接印标签属违法
他透露,目前印刷技术先进,印刷成本低廉;有些商家觉得麻烦而懒惰办理申请程序,有者索性自己影印广告布条;故,执法员也无从辨认和对付这类商家。
“每张合法广告或布条上都会有贴著市议会的标签,惟有些商家则是直接印在布条上,那都属于违法;市议会所批准的张挂期限最多是一个月。”
他表示,一般上商家申请张挂广告布条和街招类型,多属于促销活动,目前,最多非法广告和布条的地区是武吉丁宜;而非法借贷的街招广告,最多是在住宅区内。
除此之外,巴生市议员陈志业指出,巴生市区的非法广告和非法借贷街招泛滥成灾,市议会每个月必须清除逾4500个非法街招;惟每次清理干净后,阿窿的代理紧随在后张贴新的广告,令人防不胜防!
“街招和广告是处在市议会地方政府的广告法令下,而市议会的管辖和执法权其实非常小,无法针对非法借贷和非法张贴广告的代理采取任何有效的法律行动。”
他透露,在我国从事非法借贷行业者,将抵触1951年金钱借贷法令;然而地方政府却无执法权去对付非法借贷的“阿窿”,只有警方才有权力逮捕“阿窿”。
“地方政府法令其实可要求警方配合,在柔佛新山,曾有一宗案例,非法经营借贷生意的阿窿被地方政府控上庭而坐牢;前提是警方和地方政府有配合一起行动。”
政府应加强执法
他认为,要有效杜绝非法借贷广告和活动,就必须加强执法权和法律的力度去严惩阿窿和广告印刷商;中央政府也必须加强执法,包括动用印刷法令去对付张贴非法广告的阿窿代理或印刷商。
“同时,中央政府可动用多媒体法令和监督,因为每一个借贷广告都有阿窿的电话号码,执法当局可通过中央的多媒体委员会去执行监督和逮捕权。”
他表示,雪州政府其实早已拟定并通过新的法案,准备在地方政府管辖范围内,寻找4至5合适地点以张挂广告和布条,而不是随便挂在灯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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