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生部2012年起倡议草拟《药剂法案》,以整合管制毒品、药品销售、药物广告及药剂师注册等4项法令,掀起“医药分家”争议。一旦落实,预料将对医药业界及消费者构成深远影响。2015年5月9日,卫生部向药剂业代表公布最新的药剂草案的16项决策,其中5项条例引起药剂业者大反弹,促请政府重新探讨那些具争议性的决策,包括无需再强制医生为病患发放处方及说明诊断等,否则日后将对消费者权益及安全用药事宜带来不利影响。
新任大马药剂协会主席安拉希指出,根据卫生部刚在5月9日公布的新药剂法令草案,其中有5项条文非但会对医药领域带来极大影响,预料也会对消费者福利及权益构成深远影响,因此该协会坚决反对此法案。
该药剂法草案内的5项争议性条例包括:第一、不再强制医生发放处方给病患;第二、不再强制在处方上说明药物的用途及对病人的诊断;第三、药物调制可由非药剂师进行;第四、精神药物可由医生自行配药;第五、药剂技术员可由非药剂师监督。
他强调,许多人认为,药剂协会反对该草拟法案,乃医生与药剂师之战,其实不然,因为此事涉及到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他说,处方是一个正式的医疗文件,记录由医生诊断后决定用的药物,再交给药剂师,并由药剂师确保该药物是用在对的病症,对的分量且对的病人。处方在安全用药上扮演重要角色,少了处方对病人的权益造成极大影响。
出现误诊怎么办?
“医生所提供的处方及诊断说明,与病患个人的患病记录(或涉及隐私问题)完全是两回事。这不是病患的病例记录,是一项指示,以便药剂师可以在了解病患实际病情下,为他们调制合适分量药物的指示。”
“若医生不在处方上说明药物的用途及对病人的诊断,一旦出现误诊,谁该为此负责?我们要从何追查,以了解问题根源在哪里?”
安拉希接受《东方日报》专访时表示,目前在我国,许多在私人诊所看病的病患并没有获得医生所发放的处方,这些病患无法确认其所获得的药物是否符合病情。“虽说消费者可要求处方,但很多消费者都不了解这项权利,也不敢向医生拿处方。因此,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当局应强制医生发放处方给病患。”
惟,他指出,该法案也有其可取之处,即在未来,医院和私人诊所每样药物收费须逐样列明,让医药收费更透明化;而持有药剂师执照者将能更有弹性地从事该领域,即不再像现在般因受限于特定条例,一名药剂师只能为一家药剂公司服务。
他说,预料这项新法案最早也需在今年10月或12月提呈国会,若是通过,还需要2至3年时间来修订,正式落实的话应该会在2021年左右。“我们已在上周的该协会常年代表大会上,一致通过拒绝这项药剂草案,直至有关争议条例被重新修订为止,并交由新任大马药剂协会理事继续跟进此事。”
不强制开处方 医院操作混淆
大马药剂协会主席安拉希表示,我国政府医院及私人医院现有的用药过程,存在极大差异。他表示,我国目前医药保健体系可分为初级(一般诊所)、二级医疗(医院)和高级专科医院(医学研究院及制药厂等)。
他解释,在政府医院,医生必须为病患开处方及说明诊断,而调制药物和配药则由药剂师或药剂技术人员负责,以及发放给病患的药物必须是已标明的药物,并阐明药物的收费和分量。
“医生为病患诊断后,配药工作必须由一名药剂师进行,惟许多私人诊所或医院并没有遵守此条例,当中只有属于高级医药保健体系,如专科医院才可做到这一点。但当局现在所草拟法令阐明,不再强制医生发放处方及说明诊断,这将合理化私人诊所不开处方的情况,也会对医院整体操作造成混淆。”
他认为,卫生部早前公布的药剂草案条例指,药物调制可由非药剂师进行,这非但让私人诊所可继续漠视上述正规的医药使用过程,更会让政府医院的医生也陷入混淆,即对于是否需要向病患发放处方及诊断说明等事项,感到无所适从。
新药剂法令草案特别工作小组委员陈锦麟则说,目前我国有86%医生是在政府医院执业,皆受到上述第23条例所管制,14%医生在私人医院或诊所工作,因此不直接受限于此条例的管制。
他补充,在政府医院,鉴于受到有关条例管制,医生必须诊断及发放处方,并进行诊断说明,而药剂技术人员在调制药物及发放药物给病患时,也需详细说明药物用途;反之,在私人诊所,一般上这些程序则较为松懈。
“比如说,病患在私人诊所就诊时,为你配药及发放药物的是一名年轻护士,她可能才中五毕业,并不具备药剂专业知识,因此一般只能对病患说明,某些药物需要一天服用3次和几颗之类的讯息,并无法说明更多关于药物用途以及服用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没发放处方个案和问题
个案1:
一名年迈妇女因关节疼痛,在友人陪同下到私人医院进行治疗。医生为她注射两种药物,看诊和药物总收费为800令吉。该名病患要求医生提供所注射的药物名称,惟医生拒绝透露详情,仅表示这是源自德国最新及最有效处方。
病患在看诊后,疼痛情况稍有好转,惟隔天出现发高烧及严重胃痛情况,必须到其他诊所进行治疗,却无法告诉医生她被注射的是什么药物,以及是否因药物不适而引发副作用。病患儿子最终获悉,早前医生为母亲注射的两种药物分别为玻尿酸(hyaluronicacid)以及类固醇(Steroid),即用于治疗关节疼痛药物。一般类固醇为消炎止痛要第一线药物,通常在数天内通常可达到减少疼痛效果,但不建议长期使用,以防止如胃痛及胃出血等副作用,其他副作用包括注射部位肿痛加剧(通常数天便会好转)。
个案2:
一名医学系学生毕业后,早上到政府医院工作,晚上就到私人诊所兼职。该诊所医生表示,入行就需遵守两项指示,即发放给病患的药物不能少过5种,收费不能低于60令吉。
鉴于许多私人医院业者没发放处方或阐明每项药物用途,许多病患在看病时一般不会追究到底诊所或医院所提供的药物,是否符合其病情需要(如实际上病患只需服用3种药物,医生却提供5种药物),也无从查证药物及看诊收费是否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