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被网民称呼为“拖车姐”的国阵士拉央协调官黄米会璊表示,槟岛市政局有权利和责任,纠正或反驳她提出的拖车论,而不是付诸起诉的方式。
她说,槟岛市政局不应用法律方式阻止人民的知情权,行动党既然宣扬透明施政理念,为何不在现场驳斥,在事后才用起诉的方式,打击人民向执政者提出问题。
“那么以后是否有任何公民向槟州政府提出问题,都会面对被起诉的风险?作为执政当局的槟岛市政局,在面对任何资讯不明确或不正确的批评和疑问时,应以坦诚、解说和负责任的心态,做出纠正或澄清,无需动用到法律方式,否则这将否决人民知情的权利。”
“我担心,往后是否所有批评市政局或只是向市政局发出疑问的普通市民,只要批评和疑问的内容出现不明确的资讯,就必须面对市政局的起诉?”
“这对于一个民主社会是不利的,将造成公民因为害怕遭当局起诉而拒绝评论和表达疑问。”
她今日发文告质疑行动党,是否在鼓励打压文化,针对任何言论都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和构成压力,而林冠英和行动党领袖是否接受这种文化以及鼓励这种做法?
遗憾引起各界困扰
她承认,自己当天是以研讨会的参加者心态出席,对于不了解的课题,有权利提问,而槟州首长林冠英也有权利选择是否回答。
她对辩论当天由于提问时间有限,无法把问题问清楚,使用的字眼也有误,而引起各界的误解和困扰,感到遗憾。但在大会过后,任何一方对于大会所引起的任何问题和争议,都应该直接向主办当局提出。
她也澄清,槟岛市政局执法人员有权执行合法拖车行动,应该以人民的安全为首要考量。她所看到的执法人员和车主起冲突事件,是去年10月25日,发生在车水路丰隆银行旁的事件。
她否认,自己说过是执法人员打人,而是提出土库街缺乏泊车位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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