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联邦法院择定明日裁决是否批准社会主义党和丰区国会议员再也古玛的准令申请,以针对上诉庭驳回他对政府没有公平发出选区拨款申请提出司法检讨的裁决提出上诉。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阿里芬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日聆听了再也古玛代表律师拿督安美嘉以及高级联邦律师苏珊娜的陈词后,择定明日作出裁决。
其他法官还包括东马大法官拿督里察马拉尊、拿督苏里雅迪、拿督阿都哈密以及拿督哈山拉。
安美嘉在陈词中要求联邦法院裁定,倘若在联邦宪法第97(1)条款下所阐明的国会选区拨款管理及分配出现矛盾,是否可批准发出权力追问令状以厘清当中的问题。她也要求法院裁定,因管理特权或政策考虑所作出的决定,是否无法律标准所遵循,还是依据个案来决定其可裁决性。
再也古玛于2010年10月29日入禀高庭追问选区拨款的去向,并把首相署执行及协调单位、霹雳州发展局总监及大马政府被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高庭于2011年2月25批准再也古玛的准令申请。
他要求答辩人解释本身发放特别选区拨款的权力,以及阐明自2008年开始的拨款程序;他也要求法庭根据宪法8(1)条文,宣布所有国会议员应该公平获得选区拨款。
上诉庭于去年10月10日批准总检察长的上诉,裁决再也古玛不能挑战大马政府等三造,拒绝他申请选区特别拨款发展该选区数项计划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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