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首相署部长丹斯里诺莫哈末的前政治秘书哈斯比沙达今日在反洗黑钱法令下被控上莎阿南地庭,面对28项控状,涉及款额高达93万5000令吉。
38岁的被告哈斯比沙达不认罪,法庭批准被告以9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案件定于4月20日过堂。
被告面对的28项洗黑钱控状,分别指他在2008年2月4日至2009年7月13日期间,分别在沙叻丁宜新镇、万宜新镇及布城一带的RHB银行、联昌银行(CIMB)、马来亚银行及大马朝圣基金局,把93万5000令吉现金汇入11名人士户头。
当时被告是担任时任第二财长丹斯里诺莫哈末的政治秘书。
控状指,该笔钱是被告从不法活动中,非法拥有的黑钱,所汇入的11个银行户头,相信是被告亲人所拥有的户头,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资助法令第4(1)(a)条文。
9万令吉保外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最高5年监禁,及最高500万令吉罚款。
被告哈斯比沙达在去年也因非法拥有213万4656令吉非法资金,同样在反洗黑钱法令下被控上槟城北海地庭。
主控官安森副检察司向法官申请,要求今日28项冼黑钱案件转至北海地庭,与上述案件联合审讯,惟申请遭法官阿斯兰驳回。
安森也向法官申请要求所有28项控状一起审讯,因为所涉及的罪行、条文及证人基本上一样,获得法官的批准。
被告代表律师对主控官上述2项要求并没有反对,不过他在被告不认罪后,向法官求情以减低保释金。
他说,被告不曾缺庭,并在调查中给予充分合作,且在之前北海地庭已支付了6万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因此希望可以减少保释金的数额。
法官最终决定被告以9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定于4月20日过堂。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