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有关报告是80名律师及实习律师在监督428黄绿大集会时的结果,报告也点出了新山、关丹、马六甲及怡保警方使当地的集会顺利进行,也点出了集会者的暴力行为。“很不幸的,内政部长没有阅读这份最终报告。我们希望部长可以给我们一个机会解释这份报告及议决案,会面之门不应该关闭。”
他强调,最终报告及议决案是由律师界所作,而非律师公会。林志伟今日在一篇文告说,众律师在集会上发现多起警方动武暴行,至少有3名律师在集会上被警方暴力对待,其中2人也在特大分享了他们被警方暴力对待的经验。
他续称,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制服没配上任何警员号及名字,滥发催泪弹及狂射水炮,也没有给予集会者警告及足够的退路。
林志伟说,过去10年人权委员会对警方的管理集会程序提出各种批评,包括莎阿南大道、吉隆坡双塔楼示威、皇冠城集会及净选盟709大集会,但是警察显然没有吸取教训及落实人权委员会的建议。
希山慕丁及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昨日不约而同在不同地点批评律师公会,两人都认为律师公会要求内长道歉是不恰当的做法。
针对纳兹里批评律师公会不务正业,插手政治课题,林志伟说,律师公会向来对人权及法治精神提出各种看法,也见证了1988年司法危机、1998年在烈火莫熄时各种警方的暴力行动、烈火莫熄运动及公正之行。“律师公会花很多时间在律师专业课题,如纪律、专业发展、法律援助基金、自由化律师行业等。”
律师公会不能解散
林志伟说,律师公会是不能被解散,要是对公会的领导层有不满,会员随时可以动议对领导层投不信任票。这个在过去曾发生,只是动议被推翻。
过去政府曾建议修改律师专业法令,通过设立律师研究院来削减律师公会公会的独立性,但律师公会在1996年及2002年通过议决案否定这个建议。当时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也同意律师公会的地位,该会不认为有需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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