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阿兹敏以及峇德鲁希山所面对的第一项控状为,涉嫌在4月28日下午2时30分至3时之间,在位于吉隆坡市中心的敦霹雳路参与一项被推事庭禁止的独立广场街头示威,因而在和平集会法令第4(2)(c)条文下被控,并在相同法令第4(3)下,一旦罪成可被罚款1万令吉。
主控官阿都华合副检察司指出,早前因428大集会而被控上法庭者,都必须缴付2000或2500令吉的保释金,因此要求法官将保释金定为2000令吉。
对此,甫加入安华律师团的前第二律政司拿督尤索夫表示,法庭无须根据其他案例来决定被告的保释金,并强调安华从1998年被控至今,不曾缺席法庭审讯,因此要求法官允许其当事人以个人担保的方式,让安华保外候审。
值得一提的是,尤索夫也是安华第二宗肛交案的首席主控官,他是在肛交案正式落幕后,向总检察署请辞,目前是一名执业律师。
500令吉保外候审
阿兹敏阿里的代表律师西华拉沙以及峇德鲁希山的代表律师拉蒂法科亚,也以两人过去的良好记录,要求法官批准两人以个人担保的方式保外候审。
法官玛目将3人的保释金都定为500令吉,并择定7月2日为案件过堂。
3人所面对的第二项控状为在4月28日下午3时,涉嫌教唆当甘、拉杰斯以及法汉,违反推事所发出的庭令,违反刑事法典第188条文,即违抗一项由公仆所颁布的指令,这项控状可在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及第34条文即涉嫌教唆下通读。
控方针对第二项控状同样要求2000令吉的保释金,而法官则接纳辩方律师的要求,允许3人以个人担保方式保外候审。
安华今日在夫人拿督斯里旺阿兹莎及女儿努鲁依莎等人的陪同下出庭,多名民联领袖包括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伊斯兰党瓜拉吉赖区国会议员哈达南利、公正党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八打灵再也南区国会议员许来贤、公正党柔佛州联委会主席拿督蔡锐明以及中委陈记光等人也现身法庭。
肛交案主控官 加入安华辩护律师团
曾是安华两宗肛交和一宗渎职案检控官的前第二律政司拿督尤索夫,今天摇身一变,加入安华的辩护律师团,将在428大集会案件中为安华辩护。
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署理主席阿兹敏阿里及森州领袖峇德鲁希山,今日因涉嫌428大集会而被控上法庭,但尤索夫的突然现身引人注目,也成了焦点人物。
在安华被控与前助理赛夫肛交中,尤索夫担任首席主控官。有关肛交案审结后于今年2月选择提早退休,离开总检察署,尔后开设律师楼。
现年57岁的尤索夫在退休前,是总检察署的第三把交椅,仅次于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以及律政司拿督依德里斯哈仑。
尤索夫在休庭后接受媒体访问时强调,他担任安华的辩护律师,没有利益冲突。
“我是专业的律师,他们昨晚致电给我,而我也有空档,所以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不属于任何政治派别。”
至于会否被视为违反身为公务员时所签署的保密宣誓,他说,本身目前仍受到有关宣誓所约束。
问及这是否可被视为他与前上司,即总检察长阿都干尼的角力时,他强调,在这宗案件上为安华抗辩,根本无关私人。
安华致电邀请加入
同样是安华代表律师的卡巴星形容,尤索夫加入安华律师团队,肯定对政府会带来一定的冲击。“我们得知他愿意加入律师团队,我们欢迎他。”
安华另一名代表律师奈也则表示,无论尤索夫过去曾涉及什么案件,都已成为过去。
安华则向媒体表示,他是从第三方得知尤索夫已做好准备为他辩护,因此昨晚致电给尤索夫,邀请他加入其律师团队。
他指出,根据今天的初步合作,证明尤索夫的加入并非为了充数,这也反映尤索夫不认同存有政治动机的提控。
1999年,安华被控肛交案和渎职案时,尤索夫是主控团队的成员。据悉,他曾于2007年及2009年二度申请提早退休,但被总检察署拒绝。
报导指出,尤索夫及其团队在总检察署遭到边缘化,导致他们纷纷提早退休,转投私人界。
“尤索夫任辩护律师具意义”
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认为,前第二律政司拿督尤索夫加入其律师团队,对他而言是深具意义的,这是一项正面的发展。
“我觉得总检察署里也有许多和他持有同样观点的人,这意味著更多律师在等待适当的时机,以便和我站在同一阵线上。”
安华说,尤索夫愿意加入其律师团,证明不是所有政府官员都能忍受肮脏手段。这将令人觉得,有政府官员愿意站在正义的一方。
他今日在大使路地庭面控后向记者指出,倘若尤索夫真的认为他有罪,就不会愿意加入其律师团队。尤索夫今日在庭上的表现,也反映出他希望正义获得伸张。
“事实上,有些人甚至认为,以尤索夫的能力,他应该受委为总检察长。”
安华重申,总检察署这次以和平集会法令及刑事法典提控他,是受到政治因素所主导,企图利用法庭来击倒他。
他说,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担心在大选中与他一较高下,而借助法庭审讯来打击他。“你们还要为我编织多少罪名?”
他认为,这项提控也旨在转移民众对选举改革的目光。
大批民联领袖及支持者,今日聚集在大使路法庭内外,法庭内外的保安工作也比平日来得森严。
接近开审时间,民联领袖及支持者涌入庭内,但是座位有限而必须站著听审。结果,法庭方面临时为他们准备额外的椅子。
林吉祥斥政府不守信用
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促请总检察署立刻撤销所有对净选盟3.0提控行动,直到人权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出炉。
他说,总检察署抢在最后一分钟以逾越独立广场路障为罪名,提控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署理主席阿兹敏及森州林茂区部主席峇德鲁希山,是政府严重不守信用之举。
“希山慕丁已向国人担保,政府将设立公正、完整的独立调查团,调查4月28日的真相。”
“政府突如其来的提控,可说是对纳吉身为首相的恶意打击,根本就是为了避免让独立、公正与完整的调查团深入此重要议题。”
林吉祥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在《1999年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法令》(第三部分)第12条的“调查委员会权限”阐明,委员会不得就两个情况下指控违反人权之事项展开调查,分别是任何已在法庭内审讯之案件,包括上诉;或已有法庭下判定谳之案件。
他说,安华3人被提控后,即使是人权委员会也必须避开此一议题,无法探讨是否有人指示冲破独立广场路障一事。
他说,在韩聂夫的“独立顾问团”的调查权限与范围都还没有定案之际,政府就采取行动对付安华、阿兹敏与峇德鲁,导致此一议题无法成为调查团的探讨事项,避免影响已在法庭内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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