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要求政府,就这项修正法案的撤回向全民道歉,但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表明,政府并非仓促推出并通过这项修正案而拒绝道歉。
古拉在议长丹斯里班迪卡宣布上一季上议院通过的法案后,便援引议会常规第14条文,要求政府解释,为何修正案在下议会辩论之后,又突然宣布撤销?
纳兹里在议长示意下解释,政府是基于选举委员会同意撤回法案的意愿,才决定这么做。
尊重选委会自主权
“在下议院时,我们提出进行3项修正,上议院则表示,希望另外修正2项条文,一共有5项修正。我们觉得如果进行这5项修正,这项法案已没有意义。”
他解释说,修改《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完全是选委会的意思,当有关法案提呈至内阁时,内阁并没有提出任何意见,便批准提呈法案,以尊重选委会自主权。对于古拉的不满,纳兹里呼吁前者直接向选委会表明意见。
奈何古拉不满意这些解释,谴责政府推出法案前没谘询在野党,否则就不会发生撤回法案事情。而纳兹里也指政府已与安华商讨此事,并不断指古拉并非反对党领袖,因此无需向他交代。
两人在议会厅内各喊各话,朝野双方其他国会议员也随著起哄。议长班迪卡最终出声调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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