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委会认为,稀土厂可获取临时营运执照,并在执法机构严格的监督下入口稀土原料。
报告指出,根据科学数据、法律条文的诠释,以及专家所提供的资讯,将莱纳斯计划定义为生产稀土的化学厂计划,它不是核子计划,也不是采矿计划。
这份报告在周一提呈国会,今天才开始辩论。该报告厚达82页,列出公众对莱纳斯稀土厂的5项疑虑,并逐一反驳及回应,其中也提出31项各类建议。
报告承认,最令公众担忧的课题是莱纳斯稀土厂的安全问题,当中包括此计划是否发生辐射、自然环境、公共健康及废料的问题。
对于辐射的问题,遴委会认为,原子能源执照局必须根据原子能源执照法令及其他相关的条例,持续地监督辐射水平。
报告建议,辐射评估报告也必须在每次更新执照的阶段进行一次。
至于环境问题,环境局必须根据自然环境法令及其他相关条例,监督这项计划。
遴委会也建议,通过卫生部收集癌症、白血症、先天畸型、哮喘、呼吸道感染的病例。这项研究结果将以公共文件公布。
遴委会认为,莱纳斯稀土厂采取的是最先进的科技。该计划达到国内及国际所要求的一切安全、公共健康及环境标准。
报告建议,应该将临时营运执照(A级执照)发给莱纳斯稀土厂,让该计划在受到执法当局严格监督之下,分阶段入口生产稀土的原料。“在这个阶段,莱纳斯必须遵守执照定下的一切规定及附加条件。”
在这个时期所获取的一切资料,将作为日后是否进一步发出执照的考量基础。
设监督委会
遴委会也建议,设立一个监督委员会,持续监督莱纳斯稀土厂的运作,该委员会的成员可由非政府组织成员及专家组成。
国会是于今年3月20日成立国会莱纳斯稀土厂遴选委员会。遴委会由高教部长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为首,其他5名成员分别是巫统哥打毛律区国会议员拿督阿都拉曼、马华地不佬区国会议员邓文村、民政党新邦令金区国会议员梁德明、土保党峇丹砂隆区国会议员南茜苏克利及无党籍的居林万拉峇鲁区国会议员朱基菲里诺丁。
遴委会的成员原本有9人,并邀请民联3党各派一名代表加入,但遭到民联杯葛后,导致成员人数减少至6人。
可在大马物色废料排放地点
虽然莱纳斯尚未决定如何处置稀土废料,但国会莱纳斯遴选委员会报告已同意,莱纳斯可在大马境内物色适当的废料排放地点,除非无法获得当局批准,才运送出国。
报告指出,莱纳斯需在临时营运准证发出后的10个月内,公布有关废料处理的建议、包括如何使用,以及是否再循环作商业化用途。同时须公布废料排放地点,在废料未送往最后的排放地点前,可暂时储藏在工厂范围内的废料中心。
报告指出若稀土废料需再循环使用,必须获得原子能源执照局的监督,辐射水平必须低于1Bq/g,这个标准比一般的国际标准(如英国为5Bq/g)更低。
报告说,废料排放地点必须获得环境局通过,并需达到辐射评估报告的需求。“若无法确认废料排地点,莱纳斯必须将这些废料就必须运出国。”
报告表示,原子能执照局必须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尘埃,也不渗透入泥土中,所有的废料都必须处于25%至40%的湿度。同时,废料排放地点也必须安全地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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