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民联3党签署的共同政策已经清楚说明,不提伊斯兰国及实施伊斯兰刑事法。
“因此,马华及民政党硬将民联3党共同政策中不存在的伊斯兰国及实施伊斯兰刑事法,说成是民联的共同政策,这是非常不老实及不负责任。”
他说,该党支持伊斯兰教作为马来西亚国教,同时全民及非穆斯林享有宪法赋予的宗教自由基本权力。
林冠英今日发文告指出,马华及民政企图指控行动党支持伊斯兰刑事法,根本是“恶人先告状”,目的只是掩护巫统领袖支持对全民包括非穆斯林,实施伊斯兰刑事法。
国阵图分化民联
他举例,巫统不让其他宗教沿用“阿拉”字眼,但伊斯兰党却认同“阿拉”适用于其他宗教,在中东数千年来,“阿拉”一直沿用在其他宗教上。
他说,巫统要在全民包括非穆斯林身上实施伊斯兰刑事法,比伊斯兰党只限于伊斯兰教徒来得更加极端。“为什么马华及民政没有因为巫统领袖公开支持全民实施刑事法而离开国阵?”
他表示,行动党与伊斯兰党将会在共同原则下,为了全民的未来而结盟及团结一致,而不是让国阵坐享其成,一直利用此分歧来分化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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