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及农基工业部长拿督斯里诺奥玛指出,一旦国会通过,虐待动物的新刑罚为罚款最少2万令吉,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农业部准备在年杪前把动物福利法案草案提呈总检察署审核,预料明年初提呈国会寻求通过及立法实行。
“在第二轮的公众谘询后,动物福利法案草案将进行检讨及改善,在年杪前提呈总检察署。”
目前在1953年动物法令第44条文下,罪成的虐待动物者将被罚款2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
草案开放公众谘询
诺奥玛指出,根据线上民调,90.9%受访者同意政府所提出的建议。
动物福利法案草案于今年6月19日开始,开放第一轮的线上公众谘询,为期14天,第二轮的公众谘询则于今天开始,网址为www.dvs.gov.my。
“公众谘询期间获5094名访客,其中有2421人(47.53%)在调查问卷中给予了完整的反馈。”
同时,103位来自33个涉及动物活动有关领域的非政府组织和公务员代表也参与上述谘询。
儿童不能擅自养宠物
诺奥玛今天在部门举行汇报会上透露,尽管获得了5151项建议和意见,但经分析后,只有3项被考量纳入动物福利法案草案。
他说,这3项建议和意见包括一切有关动物活动的执照虽然3年更新一次,但执法单位随时可检讨;别无选择下才能利用动物进行科学实验;以及设下能独立认养或购买宠物的岁数。
他说,大部分的公众认为12岁以下儿童必须获成人的同意才能领养宠物,若以宠物作为奖品赠送,儿童也必须在成人陪伴下领奖。
“部分的建议将依据其适用性纳入正在草拟中的动物福利条例和守则,并会与利益相关者进行会谈。”
此外,兽医服务局也会收集一些无关动物福利法案草案的公众建议和意见,并带入马来西亚动物福利谘询委员会中讨论。
动物福利法案是2010年11月开始起草,已经过了12次的检讨和修正,以确保草案尽可能完善并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内需求。
另一方面,兽医服务局正著手未来8年执行的《全国动物福利策略蓝图》,希望赶得上在第三届世界动物福利研讨会上推介。
该研讨会将于今年11月6日至8日在吉隆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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