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府同意签署协议书,万一协议书中的事项行不通,签署后才向业者透露,已太晚了。燕业者很奇怪,政府可以同意任何协议,但不理其可行性,可说是不负责任。”
大马燕窝商联合会秘书骆翠莲律师认为,政府与中国签署的燕窝出口至中国的协议书,只是一个协议规范,不是高机密协议,也不会影响大马的国家安全,燕窝业不解政府为何不能公开协议书的内容。
她说,业者有权力了解协议规范,因业者是协议内的利益相关者,甚至协议规范直接影响业者的日常操作行为。
她今日在文告中表示,坊间出现不同版本协议书,甚至有人开始上传自称是协议书内容上网,若要停止所有的猜测,政府应以透明的方式,公开最终版本协议书。
她说,燕业者感到非常困惑,因他们每当与当局会谈时,都得到不同的资讯,即使是在部长级别的会议,谈话仍有矛盾,农业与农基部长及兽医局总监分别在8月1日及7日发表不一样的说辞。
她补充,早在4月25日于农业部的会议内,农长拿督诺奥玛承诺燕屋不需安装无线射频识别系统(RFID),但在4月30日时,兽医局总监拿督阿齐兹又说务必强制性安装。
她指出,联合会在8月7日兽医局会议,阅读出协议书的部分内容,但仅有约10分钟而已,这不足解谜,燕业需要最终版本的协议书和时间来了解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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