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巫统最近不断以行动党反对伊刑事法的立场来攻击民联,显示巫统已经遗忘历史。
他表示,伊党早在争取独立初期,便开始为伊斯兰刑法进行抗争,而长期以来所面对的阻力,便是来自巫统。
“当时的巫统,全盘接受由英殖民政府制定的法律,伊斯兰刑事法一直都被歧视。”
哈迪阿旺说,伊斯兰党希望根据民主精神,率先在吉兰丹及登嘉楼推行伊斯兰刑事法。
他说,过去伊党执政的吉兰丹及登嘉楼州政府在拟定州伊斯兰刑事条例时,曾邀请多名法律专家参与立法委员会,当中包括前首席大法官敦沙烈阿巴斯、新加坡法律学者阿末依布拉欣、汶莱宗教师兼法律学者沙顿阿旺。
他说,结果巫统通过国际伊斯兰大学,施压要求2名法律学者,退出这个委员会。
他指出,在丹、登2州通过伊刑事条例,并获得2州苏丹的御准,由巫统领导的中央政府却强行阻止该法的推行。
哈迪阿旺表示,中央政府也通过阻吓投资者及剥夺石油税,阻扰丹、登2州的发展。
此外,哈迪阿旺再次强调,民主行动党反对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无阻伊斯兰党与行动党的合作。
他说,虽然两党在政治上合作,但行动党无法阻强迫伊斯兰党党员喝酒及吃猪肉;伊斯兰党也无权禁止行动党员喝酒及吃猪肉。
他指出,同样道理,伊斯兰党无法阻止行动党反对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行动党也必须遵重伊党对伊刑事法的诉求及权力。
他表示,至于两党在这个课题上的分歧,可通过公开讨论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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