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中委兼梳邦国会议员西华拉沙表示,对于国会议员或州议员跳槽的问题,优先要解决的不是拟定反跳槽法,而是需要先修改联邦宪法第48(6)条文。
他说,要解决国会议员跳槽问题需要修改宪法,如果民联执政中央却无法争取2/3的支持,仍无法做出这项修正。
西华拉沙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说,即使民联真的获得国会2/3的多数议席,优先解决的,应该是先解决宪法48(6)条文,阻止国会议员或州议员辞职后重新参选的问题。
他指出,因为该条文的限制,如果一名国会议员或州议员在中选后准备退党或加入其他政党,无法辞去其议员职位后再重新接受选民的委托。
他说,这也导致有关更换政党的人士,难以摆脱跳槽的污名。
他表示,解决跳槽问题与近日数名沙巴议员加盟支持民联,并没有冲突,因为48(6)条文正是国阵在1990年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制定。
他指出,这条文起源于当年巫统的新山国会议员拿督沙里尔沙末辞职后,再以独立人士身份参选并击退巫统候选人。当时的首相敦马哈迪为了避免巫统内有更多议员以辞职来制造补选机会,便制定这项条文。
另一方面,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表示,在民联领袖会议中,不曾讨论过制定反跳槽法的问题。“我们会在接下来的民联会议,讨论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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