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小股东针对售地案起诉福联控股等8造一案今日续审,本案第3答辩人郑福成今日在吉隆坡高庭供证时表示,他不知道高峰控股另一持股人赛莫达,也是有意购入福联控股安邦路一块土地的家满置地有限公司持股人。
诉方代表律师陈吉典引述《维基百科》网站的消息,指赛莫达旗下的两家企业共持有家满置地的16%股份。但郑福成在接受盘问时,否认他与赛莫达的关系密切,更指今日诉方律师出示资料后,才知道赛莫达是家满置地的持股人之一。
否认泄漏资料
陈吉典也指郑福成或向福联控股董事泄密,导致拿督黄福所领导的两家公司在购买有关土地时,标价出现落差。
陈吉典说,家满置地的投标价是1980万令吉,但吴福在2006年也透过Intra Positive私人有限公司投标2200万令吉,唯一可解释吴福为何在透过家满置地购地时降低投标价,是因为董事部或向他们透露Rahim & Co估计的市价只是1840万令吉。
不过,郑福成也否认泄漏资料。
他也否认曾公开表示重新招标是解决有关课题的最佳方案,因家满置地老板是福建人而希望卖给后者等说法。
郑福成承认没有召开记者会澄清、或对报导的媒体采取行动,但强调在出席福联会活动时已做出讲解。
此外,郑福成认同,拉欣国际产业顾问公司低估了3片土地的价格,因此福联控股董事局在公开招标出售土地时,将指示价定得比有关估价来得高。
他指出,根据拉欣国际在2006年11月的估价,当时3片土地的市价为1840万令吉,比同年所获得的两项献价都来得低,因此董事局决定将指示价定在2334万260令吉,或每平方尺380令吉。
曾接获购地献议
63岁的郑福成今日接受诉方代表律师陈吉典的盘诘时,针对是否同意拉欣国际的估价不准确回应:“我不能回答是否同意,因为这是拉欣的估价,我们在董事局里也有讨论,我也觉得很奇怪为何价格这么低,我才知道地下水管的问题。”
他说,在拉欣国际估价前,董事局曾接获两项购买土地的献议,其中一项来自与黄福有关的公司Intra Positif私人有限公司,献价为2200万令吉。
不过,这项献议被董事局所拒绝,因为董事局当时也接获来自Park Residence发展私人有限公司高达2700万令吉的献价。
郑福成指,董事局当时并未将土地卖给Park Residence,是因该公司针对地下水管列出附加条件,其中包括只愿意吸纳200万令吉的重新安置地下水管工程费开支,以及要求300万令吉的回扣。
股东被蒙鼓里缺席特大
福联控股捍卫股东权益行动委员会主席陈正锦表示,2007年4月30日的特大仅有59名股东出席,是因为有许多股东不知道,曾经有其他公司提出更高的献价,而没有出席当天的特大。
现年45岁的陈正锦是5小股东就售地案起诉福联控股等8造一案的最后一名证人。
他在接受第3、第4、第5及第8答辩人律师拿督陈忠俊的盘诘时指出,捍委会尔后曾向福联控股所有约6000名股东发出有关售地课题的信函及文件,许多股东表示不曾收到4月30日特别股东大会的通知书。
他表示,福联控股曾于同年6月29日举行股东大会,而当时的董事局主席丹斯里郑福成曾向媒体宣布,股东同意再次公开招标来售地。
询及为何只有27名股东的签名,陈正锦表示,在6000多名股东中,有者已去世,有者则已失去联络,而捍委会则无法亲自接触所有的股东。
“拒绝Metro献价是律师意见”
2007年时担任福联控股董事局主席丹斯里郑福成披露,董事局是听取律师的意见,而拒绝美景集团子公司Metro K. L. City私人有限公司的2600万购地献议。
他指出,董事局于2007年3月12日一致议决将土地售给家满置地私人有限公司后,委任郭黄律师楼(Kerk Bong & Associates)的黄姓律师负责草拟土地买卖合约。
5名小股东针对售地案起诉福联控股等8造一案今日续审,案件第3答辩人郑福成今日供证时指出,郭黄律师楼于2007年3月16日接获董事局的信函,确认将土地售卖给家满的决定。
他说,福联控股于3月19日才接获来自Metro K. L.,志期3月16日的信函,献议以2600万令吉购地,同时并未附上任何保证金,因此根本在法律上根本不可能考虑这项献议。
他表示,福联控股董事局认为最佳的解决方案还是交由股东在特别股东大会上做出决定,而在4月30日特大当天,董事局也向出席的股东详细说明一切,包括Metro的献价。
他说,当董事局委任拉欣国际产业顾问公司为3片土地举行公开招标时,曾于2007年1月7日在《星报》刊登广告,同时也向多达166家公司推销有关土地。直至2007年2月8日公开招标截止日期时,只有家满置地私人有限公司一家公司投标。
郑福成说,在同年3月12日的董事局会议上,拉欣国际代表汇报了Metro K. L. City在截止日期后才投标献购,献价2500万令吉,并附上一张面额为50万令吉的支票。“黄律师劝告我们,这项新的投标不能被接受,至于原因,则可从会议记录中查找。”
郑福成强调,案件第3至第8答辩人是在诚实且合理的情况下处理售地的课题,而福联控股所有股东的意愿都是要售地,并将所获得的金钱分给所有股东,再将福联控股清盘。
他声称,第3至第8答辩人没有从中获利,而起诉人已取消对家满的诉讼,证明起诉人已知道卖地给家满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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