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经文今日在福联控股小股东起诉董事案接受辩方代表律师陈吉典盘问时,如此指出。他是在1993年6月29日出任福联控股董事,并在2005年8月2日出任福联产业的董事。
陈吉典提出,董事部只安排短暂通知时间召开大会,是为了不让股东们有时间来考虑这项交易是否适宜的说法。
对于陈吉典指所有董事要为短时间通知负上责任时,刘经文指福联控股向来的大会通知都是两星期,强调给予的时间足够。
福联控股共有超过8000名股东,但在2007年4月30日出席的股东只有57人。
对于是否有义务确保股东们前来出席特大时,刘经文说:“我们给予股东的时间,已足够了。”
控方指董事部没有在特大的通知书上,谈到Metro City KL的26万交易献议,导致股东们不了解这次特大的重要性。
刘经文对此表示,股东们理应从当时的报章上有所了解,因为当时报章都有报导此事。
他也否认Metro City的献议对需决定是否出售给家满置地的股东们非常重要,强调律师所指的有关献议,缺乏法律效益因此无需告知此事。
当陈吉典问他是否协助以最低价格出售3块土地给拿督黄福,刘经文也加以否认。
他在代表律师拿督陈忠俊盘问时解释,自己只是按照董事部的意思,告知黄福,董事部接获超过2500万令吉的购地价格献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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