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商人或集团在洗黑钱活动上渐有组织,施行各种干案手段,包括聘请“专业洗黑钱者”,即律师或会计师协助寻求方法,“隐藏”这些黑钱。
“执法单位更换调查行动时,他们也转换干案方式。我们不能允许这些人继续滥用我们的金融系统。”
扎玛尼也是总检察署特别顾问。他今日出席由总检察署举办为期两天的洗黑钱讲座会时,向150名参与者如是表示。
他建议,执法单位包括国行、大马皇家警队、关税局、证券委员会和内陆税收局应该考虑成立全国情报共享资料库。
此外,他也认为,一些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和外汇兑换商应该更积极汇报可疑的非法交易。
“现时只有银行有效汇报可疑的洗黑钱活动,而其余者也应该更积极的确保我们的金融体系不受影响。”
扎玛尼也认同由执法单位组成的特别行动小组和总检察署冻结疑似洗黑钱户口的举动。
“这种方法比起在高速公路上拦截他们更有效,只需传送评估表和通知单并不会对他们造成困扰,而他们必须立即前来解决所有拖欠政府的帐目。”
阻恐怖分子资助
他说,这也能从去年的税收中看出,比起预计的220亿令吉,共取得多出70亿令吉税收。
另外,国行金融情报部副主任阿都拉曼阿布峇卡说,外汇兑换商若疑似涉及洗黑钱或非法活动,其执照将被吊销。
“一些案件中,我们会以于去年12月1日生效的2011年货币服务业法令下,将他们控上法庭。”
除了避免黑钱流出,此个法令也能加强阻止恐怖分子和非法活动的资助。
阿都拉曼表示,此个法令是整合以往的三个法令,即1998年货币兑换法令、2003年支付系统法令和1953年外汇管制法令,以针对货币兑换商、汇款商和货币批发商刻画单一且统一的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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