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之声执行董事娜莉妮今日发文告说,政府这项举动充满政治议程,因人民之声较早前曾针对政府购入潜水艇一案,入禀法国法庭。
“人民之声在23年来,一直没有接获来自任何方面的投诉,无论如何,我们将会继续维护我国人权及民权。”
马来西亚人民之声是以Suara Inisiatif私人有限公司之名,在公司法令下注册成立,它被指接受外国资金援助,违反公司法令。
应可接受外国资助
另一方面,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主席拿督刘胜权认为,只要符合问责制原则和保持透明度,非政府组织理应可以接受外国资助。
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非政府组织在筹资方面普遍会遇到困难,而外国资助更是非政府组织的基本来源,这些组织不应该因为这些资金的来源而遭受抨击。
刘胜权是针对国内贸易、合作涉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指大马人民之声接受外国资助,该组织帐目令人混淆一事发表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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