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群川因“新泛电案件”而入狱,此案影响其一生,岂料20多年后,提控他的新国前主控官格林奈竟承认错控,并向他道歉,令人震惊。
目前身在中国海南岛的陈群川在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他目前正在度假,周三返回大马,届时或会与好友分享此事的感受。
“我已经知晓有关格林奈出书指当年错误提控的事件,但是我目前身在海南岛,对于此事的一切,暂不会给予任何回应。”
现年72岁的陈群川是马华第5任总会长。1984年,因著当时的总会长李三春突然辞职,结果爆发了历时20个月的“梁陈党争”,即陈群川当时率领14精英与梁维泮阵营展开激烈的派系斗争。
结果陈群川成功在1985年马华党选成功击败梁维泮,出任总会长一职。
不过,好景不长,陈群川当选总会长一星期,因涉及马化控股公司的财务事件,在卷入新加坡新泛电公司财务纠纷,于1986年被新国法庭判坐牢2年,及罚款新币50万元。
为此,他辞去马华总会长一职,并于1987年辞去务边国会议员职。
江作汉:交陈群川自行处理
马华总秘书拿督斯里江作汉认为,由于马华前任总会长陈群川当年在新加坡是因为自身从事的生意而卷入“新泛电事件”,所以马华仅会关注这起错误提控的事件,是否采取后续的法律行动,就交由陈群川去处理。
他表示,这起案件是陈群川个人的事,对于案件审判过程,他自己最清楚,所以若要透过法律程序采取任何行动,陈群川本身可以提出。
他指出,目前为止,明天的马华会长理事会会议暂时未把这起错控事件纳入讨论议程。
他强调,若该名主控官在书里所写的内容属实,那么对当年陈群川所遭受到的惩罚就有欠公道了。江作汉今午在马华总部召开“第7届马华革新资讯中心融资研讨会”记者会后,如是指出。
吁出席融资研讨会
同时出席的包括马来西亚多媒体发展公司董事吴家豪、大马进出口银行商务长莫哈末哈里斯、马华革新资讯中心首席执行员黄添福及大马债务创投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尼詹莫哈末。
江作汉指出,我国中小型企业在拓展业务方面常面对资金问题,因此这场常年融资研讨会将协助他们多了解可以透过哪些政府机构、私人银行以及融资机构等获得商业贷款。
他强调,这场以英语作为媒介语的研讨会是不收费的,惟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出席人数估计在300至500人之间。
同时,他也呼吁欲创业的年轻人出席这场研讨会,以获取商业贷款的相关资讯。
这场融资研讨会将在10月2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于马华总部13楼展开,届时有意申请贷款的中小型企业家还可以即场向相关机构代表谘询详情。
“26年后获得清白” 马华元老:为他高兴
新加坡前主控官出书自揭26年前在“新泛电案件”上错控马华前总会长陈群川一事,令马华元老深感惊讶,也为陈群川获得清白感到高兴。
马华前副总会长拿督叶炳汉甚至表示,此事不仅对陈群川影响很大,也改写了马华的历史,若非发生此事,今日的马华肯定不同。
叶炳汉对此事感到异常震惊,因为新加坡作为一个民主和精明的国家,竟然还会发生这种事件,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新加坡政府必须正视此事及发表看法,毕竟此事影响该国的司法和有损尊严。”
当年“新泛电”倒闭曾导致马新两地股市,史无前例暂停交易3天。
曾赴新加坡探监
叶炳汉在陈群川当年入狱后,曾前往新加坡探望陈氏,并在陈氏回马服刑届满后,还保持联系。
询及陈群川是否对“新泛电事件”耿耿于怀,叶炳汉认为,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陈群川应该已经有本身的看法,这必须交由陈氏决定下一步要怎么做,旁人是很难干预的。
他说,此事已发生20多年,虽已事过境迁,但对陈群川个人影响很大,也改写马华的历史。
“他必须对当年事件做出决定,没有人可以替他做出决定。”
马华领袖应关注
他强调,虽然这是个人事件,与马华无关,但是现任马华领导层应该对此事,发表看法。
马华前署理总会长丹斯里李金狮指出,当年“新泛电”事件的复杂性,外人难以理解。
他说,既然新加坡前主控官格林奈出书自揭当年错误提控陈群川,他替陈群川感到高兴。
“我为陈群川在当年的‘新泛电事件’获得清白一事,只想说的是我为陈群川感到高兴,他终于获得‘还我清白’。”
询及马华会否倾向于替陈群川“翻案”一事,李金狮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媒体应该亲自询问当前的马华当政者,问一问他们会否替他做些事情。
“至于陈群川本人的立场如何。你们应该亲自问问他。”
不熟案情 蔡细历拒评论
对于新加坡前主控官格林奈出书自揭当年错误提控马华前总会长陈群川一事,现任总会长拿督斯里蔡细历不愿置评。
他说,这起事件涉及法律问题,而本身对其中的法律问题不了解,因此不方便给予评论。
“如果你要我现在给予评论,这是不公平的。”
前主控官出书道歉格林奈最近出书自揭当年错误提控陈群川,并向陈群川道歉。
在1985年轰动一时的“新泛电事件”,当时的马华前总会长陈群川入狱,新加坡前主控官格林奈目前自揭错误提控,已向陈群川道歉。
格林奈曾被誉为新加坡的“白领商业罪犯克星”,是一名出色的主控官,并在后来担任商业事务局局长。他于1991年因贪污和失信罪名成立,被判坐牢1天及罚款,同时被取消律师资格。
到了1998年,他再因处理政府款项不当,而判罚款1万元(2万5000令吉)及监禁一天。
陈群川当时被控唆使、失信、操纵股市和欺骗等15项罪名。1986年8月26日他在新加坡被控商业失信罪名成立,被判入狱两年及罚款新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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