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主要是援引该法令第364(2)、166A(3)、169(14)、167(1)(2)及132(1)条文,调查这家公司。
其中在364(2)条文下,一旦罪成,该公司董事柯嘉逊及杨胜国(译音)可能面对坐牢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超过25万,或两者兼施的最高刑罚。
该条文指出,所有公司所呈报的文件及帐目必须属实,否则将被视为一项罪行。
依斯迈也说,除了公司委员会之外,社团注册局、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国家银行、内政部及警方5个政府机构也一致同意,准备携手对付大马人民之声。
无关国际捐款
“今天这项由我所主持的会议,所有相关的机构都同意,将根据权限及法律条文对大马人民之声及Suara Inisiatif采取行动。以社团注册局为例,将以社团注册法令调查该组织、国家银行则根据本身的权限采取行动。”
他今日在公司委员会召开记者会指出,公司委员会无法直接对付大马人民之声,只能对该组织所注册的公司Suara Inisiatif采取行动。
他说,由于大马人民之声并没有在公司委员会下注册,因此该委员会无权对这个非政府组织,只得对付该组织所注册的公司,即Suara Inisiatif。
依斯迈澄清,公司委员会对付Suara Inisiatif,并不是因为该公司的资金来源,被指获得国际资金炒家索罗斯的捐款。
“我们都知道这家公司获得索罗斯捐款,但对付他们,不是因为资金来源,而是帐目呈报方式具误导性。”
他说,会在2天内将该公司控上庭。“我们会在今天下午4时见总检察署,只要获得同意可能会在周三或周四,就将该公司控上庭。”
公司委员会的记录显示,Suara Inisiatif公司是在2001年10月24日注册成为一家公司,两位董事是柯嘉逊和杨胜国。
根据Suara Inisiatif公司的简介,该公司的业务主要是举办与人权相关的运动,柯氏和杨氏也是这个缴足资本只有2令吉的公司的股东。
人民之声之前曾揭发“潜水艇弊案”,引起国人关注。
部长:支持者示威无理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表示,大马人民之声支持者今早在公司委员会前面示威的举动是无理的。
他说,公司委员会只是依法行事,这些大马人民之声的支持者,虽然口口声声支持民主,但他们的行为,显示他们不支持大马的法律。
他表示,人民之声有权表达本身的意见,但不应滥用这项权利,阻止政府行使本身的权力。“我认为人民之声对民主的概念已经混淆,这是非常怪异的。”
依斯迈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Suara Inisiatif并不是唯一一家受到公司委员会调查的公司。“公司委员会每年都对200多家公司进行调查,为甚么至他公司被调查时没有人示威,当这家公司被调查时,却在这里展开示威?”
他也表示,人民之声也不断强调是一个超越政党的非政府组织。“但我们感到好奇,为何人民公正党副主席努鲁依莎又会出现这个场合?难道大马人民之声长期以来,其实是公正党的工具吗?”
数组织声援人民之声
当政府准备全力对付“大马人民之声”之际,数个非政府组织现身公司委员会楼下,声援人民之声。
20余名参与声援人民之声的人士,是在今早上午9时30分左右,聚集在大马公司委员会楼下,给予人民之声支持。
因参与净选盟集会一炮而红的“安妮婆婆”黄秀兰也现身,给予人民之声支持;人民公正党副主席努鲁依莎也以个人身份出现,声援人民之声。
其他出席这项活动非政府组织领袖,包括人民之声主席阿鲁姆甘、董事欣迪雅自由律师组织代表法蒂雅、妇女援助组织执行董事艾薇佐茜雅等。
“B计划”应对
欣迪雅表示,对于政府这项行动,人民之声已经拥有“B计划”,以面对最坏的局面。
她说,现阶段不会透露该组织的“B计划”是什么,当问题发生时,自然会有解决方案。
她说,政府这项对付行动,显然是为了阻止该组织进一步揭露政府的弊案。
“但我们在此强调,我的活动并不会因此而停顿。”
她指出,人民之声是在帮政府完成他们未做的工作,便是推广国内的人权,政府没有理由打压该组织。
她表示,人民之声是因为无法在社团注册局下注册,所以才成立Suara Inisiatif公司,而政府这项打压行动是无理的。
此外,人民之声也获得136个国内非政府组织及56个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签名,支持该组织。
其中,国际维权组织主要来自尼泊尔、阿富汗、缅甸、柬埔寨、蒙古、菲律宾、澳洲、印尼、中国、印度、斯里兰卡、新加坡、加拿大等国家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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