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透露真实身分的A小姐,在去年杪成为金玉华客户,以逾10万令吉购入旗下公司的黄金,每月获得1.5%回酬,公司都有定期汇款进入其户头。可是,回酬率大约在一个月前出现不寻常现象,从1.5%暴升一倍至3%。投资经验丰富A小姐认为事有蹊跷,担心公司面临财务周转不灵,或整个黄金买卖计划不可靠,此时她决定抽身退出买卖计划。
上个月杪,A小姐趁著和金玉华公司签署黄金买卖合约到期,联络顾问中止继约,要求安排转卖黄金给金玉华。
据了解,金玉华是大批购入黄金的大客户,所取成本价较一般金店便宜,接著以高出一般市价20%的价格,转卖给客户。若客户将来脱售金牌给回公司,交易价格则以一般市价达成交易。
根据条约规定,金玉华取回客户的黄金,7天内必须汇钱给事主。国行偏在这段期间查封金玉华,导致早已将黄金归还给公司的A小姐,如今面对“黄金没有了,钱又收不到”的窘局。
本报从该间公司客户探悉,金玉华给予回酬利率不固定,经常在节庆大日子推出更高回酬率。一般上,每月回酬维持在1.5%至2%,比银行派息还要诱人,吸引公众前仆后继投资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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