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4岁的法克力说,当他在丹州古邦阁亮马哥打王宫被警方扣留时,他并没有被告知自己犯下甚么刑事罪,也不知为何被扣留。
“我被扣留大约1小时,当时根本不被允许离开马哥打王宫。”
法克力在他起诉警察总长等四造错误扣留而索偿1亿5000万令吉一案中,供证时如是指出。
法克力是在去年12月9日入禀这项诉讼,他将警察总长丹斯里依斯迈、丹州苏丹私人保镳主任诺拉兹曼助理警监、丹州前总警长拿督阿都拉欣和大马皇家警察,列为答辩人。
在该诉讼中,法克力指他于2009年7月30日在马哥打王宫范围,在驾驶宾利豪华房车(Bentley Brooklands)时,被警方扣留。这辆房车是其王父苏丹依斯迈所拥有。他在此案索取1亿令吉的赔偿,以及5000万令吉的惩戒性赔偿,以及4%利息、堂费等等。
法克力向法庭表示,他被警方扣留时,其代表律师拿督莫哈末哈兹克与他共乘这辆豪华房车。
他说,在被警方扣留前,他是从车房里取出这辆豪华房车。他驾这辆车,是因为在2009年7月30日之前,其王父吩咐他将车子从王宫驾往新加坡。
此案是由高庭法官拿汀查巴丽雅聆审,并在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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