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哈末沙布早前曾申请要求法庭撤销,他遭提控的“马共英雄论”案件,惟遭高庭驳回,过后他的律师团向上诉庭上诉,也同样遭到上诉庭驳回。不言弃的他,这次以挑战控方控告对象的酌情权为理由,再向槟高庭申请撤销案件,但还是遭到同样命运,被高庭驳回。
审理此案的槟高庭司法专员阿敏菲道认为,控方有酌情权选择控告被指发表“马共英雄论”的莫哈末沙布或是报道“马共英雄论”的《马来西亚前锋报》,因此莫哈末沙布。
申请无效,并指示该案到地庭继续受审。
莫哈末沙布其中一位代表律师阿米努丁则表示,控方选择控告被指发表“马共英雄论”的莫哈末沙布,反之没有控告报导“马共英雄论”的《马来西亚前锋报》,而在联邦宪法第8条文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认为控方只控告莫哈末沙布是有欠公平。
他指出,审讯的司法专员认为,控方有权去斟酌控告任何一方,因此驳回了他们的申请。但他们会针对此案再次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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