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委员会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委员会在调查金马崙花业公会宣布各类花卉价格调整10%后展开调查,并已发函给该公会,提出4项建议决定。
除了要求该公会停止为花卉定价的侵权行为,该公会也必须保证其成员将避免反竞争的行为,以及针对以上两项行动,在主流报章发表公开声明。
“一旦竞争委员会在2010年竞争法令第40条文做出决定,金马崙高原花业公会必须遵守,否则可被罚款2万令吉,若该公会无法遵守所有决定,每一天可被罚1000令吉。”
竞争委员会强调,他们是根据案例提出建议决定,有关单位再接获相关决定后,在委员会作出最终决定前,仍有机会向委员会提出他们的论点以及其他资讯。
“金马崙高原花业公会可在接获建议决定的14天内,向委员会提呈书面陈情,或可提出口头陈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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