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坦言,目前每一位巫统领袖都受到此课题的挑战。“当他们回到选区时,在选票压力下还是要认同伊刑法。”
他说,伊刑法是固刑,现在的司法制度是量刑,一旦推行前者,国家就会走向人治,而非法治;全民要理性探讨伊刑法的课题,避免将它卷入政治斗争。
“大马57年建国的社会契约建立在联邦宪法上,它是一项世俗体制,这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多元种族的国家,你不能把自身认同的东西,强加在其他人身上。”
颜炳寿今午在拉曼大学八打灵再也分校主讲题为“伊斯兰刑事法:非穆斯林的疑虑”的中文论坛时强调,伊斯兰教本身是中庸的,伊党却将回教刑事法“形式化”,而事实上,该刑法不是唯一的手段。
对各领域造成冲击
“伊党不是伊斯兰组织,而是党派,所以对伊刑法的诠释存有政治议程。”
他说,伊党强调的断肢法只会制造更多残障人士(OKU),届时社会福利部又要去处理。
他认为,如果伊刑法只用在穆斯林身上,确实有欠公道,因为根据宗教信仰来决定刑罚的不同,是不公平的。
“一旦落实伊刑法,将对经济、文化各领域造成冲击。”
当天主讲人之一的颜炳寿以“建国社会契约的最后底线——捍卫联邦宪法”为讲题,不忘揶揄行动党和伊党有共同的目标,但没有共同理念。
这场由马来西亚青年团结运动主办的中文论坛场面相当冷清,虽然只有约莫20名公众出席,但在提问环节中段,随著榴梿台创办人兼台长迦玛发表自身看法后,出席者的提问也变得踊跃。
另外两位主讲人分别是马来西亚华人穆斯林协会雪州分会理事邢福庄和槟州人民团结组织主席周贻德。
伊刑法落实 全民受影响
槟州人民团结组织主席周贻德指出,伊斯兰刑事法属于普通刑事法,所以一旦在全国落实,所有种族和受宗教人士都会受影响。
他表示,根据登嘉楼州务大臣宗教顾问莫哈末卡玛和其他学者的说法,伊刑法是面向所有人,包括非穆斯林。
他强调,自己并不反对伊刑法,只是反对该刑法中的酷刑。
另一位“伊斯兰刑事法:非穆斯林的疑虑”的中文论坛的主讲人大马华人穆斯林协会雪州分会理事邢福庄表示,该刑法的落实并非完全取决于国会2/3下议院是否通过该法案,政治盟友的理解及共识也能作出改变。
他以马哈迪在1988年修宪,把我国定义为伊斯兰国一事为例,当时国会2/3议席并没有通过,但鉴于国大党、马华和民政党其他政治盟友都同意,所以该法案最终也落实了。
“目前我国有61.3%的公民是穆斯林,到了2050年,穆斯林人数预料达到80%,届时人民最终还是要面对是否落实伊刑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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