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反对这项为了快速解决问题的方案,因为没有解决问题的根源,更没回答犯罪者应受怎样刑罚的问题。“这是一个退步的行为,与政府有意归还法官斟酌权的意思相违背,只会破坏政府长期推动司法独立及诚信的努力。”
律师公会副主席梁肇福在文告里指纳兹里提出司法不能运用其斟酌权的说法并不正确,强调法律的落实需要依赖法官在各案中使用其斟酌权来维持正义。
尽管如此,律师公会也支持政府设立判刑委员会的做法,指这将能协助减少同样罪行中裁决出现偏差及不公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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