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李志亮说,根据该部的电脑数据显示,2010年只有1名外籍丈夫的入境证获得批准,但是2011年则有334人和2012年是584人。
他指出,外籍太太的组别当中,2010年内政部批准了2913人、2011年是3726人,以及2012年是3240人。
李志亮今日在国会上议院回答上议员拿督包章文的提问时,这么表示。
李志亮说,批准入境证申请条件是,外籍丈夫和太太必须在大马合法注册他们与大马伴侣的婚姻,并且符合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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