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法官查丽哈今日发准令给Beta Tegap进行司法审核,并谕令雪邦市议会在案件审结前,禁止对南北大道与南巴生谷大道(SKVE)的两台AES电眼采取任何行动,包括拆除或遮盖有关电眼。
Beta Tegap代表律师菲安娜指出,高庭择定此案在明年2月6日过堂,并于2月14日聆审这宗司法检讨案件。
要求雪邦市会付堂费
“我们申请的司法审核获得准令,法官已下令在此案结束前,雪邦市议会禁止对南北大道与南巴生谷大道的两台AES电眼采取任何行动;而雪邦市议会已同意有关谕令。”
菲安娜在今早出席司法检讨准令申请的听审后,如此表示。
菲安娜说,以上2个设有自动执法系统的地点,分别位于南巴生谷大道前往加影方向的66公里及南北大道前往吉隆坡方向的301.7公里,皆由马来西亚大道局所管辖,雪邦市议会并无权干预。
另一名Beta Tegap代表律师亚历斯也补充,今日的庭令只涉及电眼的建筑,与其所发出的传票无关。
在此项司法检讨准令申请中,他们也会要求雪邦市议会负责一切公堂费用。
雪邦市议会的代表律师是甘迪亚与英德拉妮。
任何工程须先获批准
尽管如此,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强调,法律已清楚阐明,任何建筑及道路装置都必须获得市议会批准后,才可进行安装或建设工程。
“在现有法律下,任何人在没有获得市议会批准下,甚至不能张挂任何布条或告示牌。”
他说,若是如似允许任何建筑在没有申请与批准下建立,相等于鼓励目无法纪。
雪州市议会于12月7日下午用布套将上述两台AES电眼遮蔽起来,但基于雪州法律顾问的劝告而临时腰斩这项行动,并改为要求相关承包公司和陆路交通局自行关闭自动执法系统。
Beta Tegap是在上周四(12月12日)通过律师入禀诉讼,以挑战雪邦市议会志期12月6日的公函,指示该公司在14天内拆除两台未获市议会批准设立的电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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