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起诉人为达勿莫哈末(63岁)、苏菲亚哈里里(42岁)、法兹拉顿阿末(42岁)、依祖万达勿(32岁)、玛目依德里斯(73岁)、莫哈末沙比里(55岁)、诺阿斯津(36岁)、诺拉兹拉瓦蒂(35岁)以及诺莱妮(30岁),他们今日通过Tetuan Azman & Affendy律师楼,在高庭主簿署入禀诉状。
他们将金玉华(马)有限公司列为第1答辩人,而东姑慕海妮(56岁)、林杰明(译音,55岁)、阿末凯鲁丁(54岁)以及陈亮杰(译音,40岁)则被列为第2至5答辩人。
以为会取得回酬
起诉人在诉状中指出,他们参与了金玉华依据伊斯兰法所设立的黄金投资计划,而该公司也保证这项投资计划将取得回酬。
他们表示,为了参与这项计划,所有起诉人都必须向该公司存入一笔钱,以购买金块或金片,并按照所购买黄金的重量,每个月获得2至5%的回酬。
诉状指出,9名起诉人分别缴付了40万5250令吉(达勿)、30万7755令吉(苏菲亚)、42万4000令吉(法兹拉顿)、11万9900令吉(依祖万)、6万300令吉(玛目)、2万100令吉(沙比里、诺阿斯津)、67万1455令吉(诺拉兹拉瓦蒂)以及4万令吉(诺莱妮)。
投资者未获黄金
起诉人在诉状中表示,他们迄今尚未获得黄金,同时也指控答辩人做出虚假陈述,指有关投资计划依据伊斯兰法,但事实却不是。他们要求法庭发出庭令,指示国家银行或其他相关单位,归还他们所投资的款项,同时也要求利息、堂费和其他赔偿。
起诉人代表律师莫哈末西迪克阿扎尼向《马新社》透露,将在下周将诉状交给答辩人。
资料档:查封影响近万投资者
国家银行、警方、大马公司委员会及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在今年10月组成特别行动小组,联手突击搜查金玉华黄金投资(马)有限公司等4家黄金投资公司,轰动全国。
国家银行因接获投资者声称,黄金投资公司涉嫌欺诈以及抵触反洗黑钱法令,因而从几家公司的办公室取走大批文件和电脑,以进行调查。同时,国行也查封重达100公斤,价值2000万令吉的金条。
投资者曾向首相纳吉与巫统青年团求助,要求国行尽快完成调查及还款。
金玉华也被指没有退回8000万令吉款项给交回黄金的投资者及近万名投资者没有获得黄金。但金玉华管理层则表示数据可能被夸大及不正确。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