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有意报读法律学位的学生或许不知道国内一些大专院校所提供的法律课程不受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所承认,律师公会对此感到非常关注。”
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有意在未来成为执业律师的学生,可先通过该鉴定局的官网(www.lpqb.org.my)查询。
根据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负责鉴定一个人是否为“符合资格人士”,即符合资格获认可为律师的人。
林志伟表示,国内一些大专院校所提供的法律课程不受承认,而这些学校更是不主动向其学生或报读者说明实情,导致学生在毕业后不能在大马执业。
“这些学校得到大马学术资格鉴定机构的承认,但有关的学术承认却不足够,要让法律课程毕业生可在大马执业,这些学校的法律课程必须获得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的承认。”
须参与额外培训
林志伟指出,针对多媒体大学(尤其是2009/2010入学者)和大马北方大学的法律系毕业生,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要求这两所大学的法律系毕业生必须参与额外训练,才可以加入律师公会,成为执业律师。
这两所大学的毕业生必须接受草拟诉状、撰写法律意见以及财产转让业务等额外训练课程,他们也必须上课、完成课业以及通过评估等。
“至于其他不受承认的法律课程,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并未作出类似的规定。”
林志伟也说,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目前正在检讨苏丹再那阿比丁大学的法律课程,以决定该大学的法律系毕业生是否能加入律师公会。
“律师公会接获投报,一些大专院校向民众发出误导性的信息,指他们的课程是否获得承认,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却具有追溯效力,事实上,这根本无法保证。”
他呼吁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律师公会、总检察署、司法界、大马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国立及私立大专院校,一同检讨我国的法律课程,以加强国内律师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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