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部长可能没能出席许多的部门与外界的谈判及会议,因此许多时候,只能选择相信部门内的官员。
他今日在林良实涉嫌欺骗内阁案件续审供证时说,各部门提呈内阁的文件如备忘录及笔记,都由部门官员准备,而部长大多只是在文件提呈前过目及审批。对于部门官员提呈的文件,部长过目后有权修改、接受或退回。
他表示,若部长要求修改提呈内阁的文件,部门将会留下记录,但在巴生自贸区的事件中,没有证据显示林良实作了类似的更改。秘书长有义务针对部长所作出的更改提出意见,包括是否这些更改,让政府赚少了些钱,或是部长的决定并不正确。
没不同意见和投诉
他说,若部长就某事件的意见与秘书长不同,部门秘书长可向上司即政府首席秘书传达有关讯息,而常驻内阁会议的政府首席秘书可在内阁里,提出不同的意见。
他表示,在巴生自贸区事件中,政府首席秘书没有提出与部长的不同意见,也从没有收到对林良实的投诉。
敦马是今日在庭上表示,在昨日盘问过程中,发现控方对于内阁程序有些不了解,所以简短地对法庭解释内阁、作业程序。
昨日,副检察长敦玛吉指时任交通部长、在部门官员与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重新谈判失败后,仍依据原本的条件提呈信函给首相,并表示与该公司达成共识。
他也表示,林良实信函中指每英亩售价25令吉属于产业服务和估价局(JPPH)的建议,但是估价局所发出的信函内从来没有直接建议25令吉。
最终决定在内阁
此外,马哈迪强调,即使部长能将文件及意见提呈内阁,但内阁在作出决定时,能够完全不接纳这些文件和建议。
“部门能够提出不同的文件,但是最后将由内阁来决定。”
他说,内阁的决定是通过共识或是获得多数部长赞同,并非某个部长握有最后决定权,而在巴生自贸区事件上,部长们也一致达成共识。
马哈迪昨日也提出,内阁因为急著建立自贸区,而选择在价高情况下,购买该片土地。内阁的这项决定也和估价局、总检察署等要求政府以每英亩10令吉赔偿征地、并给予KualaDimensi公司建造基础建设工程的建议有差异。
配合总检察署建议才征地
前首相敦马哈迪被指在内阁首次批准收购巴生自贸区土地后,曾签署一封财政部的文件,建议内阁以征地的方式取得土地,惟他否认征地方式可为国家省下许多开销。
副检察官敦玛吉出示财政部当时提呈内阁的备忘录,指马哈迪签署的备忘录建议内阁,以每英亩10令吉16仙的价格来征收巴生自贸区的土地,并建议可以给予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机会建造基础建设的机会。
询及这样的决定是否因为认为征地的决定最好时,马哈迪说,“我并不真的认为这是最好的做法,因为这个价格实在太疯狂了。但若我们能够以低价征收,那又何乐而不为?”
他也表示,即使他当时身为首相及财政部长,但部门所提出的建议,也不一定会被接受。内阁在2002年10月23的会议也采纳这份建议,决定改为征地。
马哈迪也否认购地的建议,是因为价钱太高而被驳回,反而指自己建议征地,是配合总检察署当时的建议,强调不能排除总检察署的建议,因此带入内阁讨论。
尽管如此,内阁在有关决定的两周后,改决定以购地的方式取得土地。在被询问为何突然急转弯时,马哈迪指因为时任法律部长拿督斯里莱士雅丁告知内阁,购地法令在此事件中不能生效。
敦玛吉问说,“但总检察署认为可行。”
马哈迪回应说,“但总检察署也有出错的时候。”
随著马哈迪今日完成了供证,林良实代表律师王健强透露,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前首相敦阿都拉、新闻、通讯与文化部长莱士雅丁及丹斯里冯镇安等人会被传召出庭供证。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