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表示,卫生部药剂执法组在2010至2012年之间突击行动中,因违法而受对付的美容中心是抵触了1952年毒药法令和1952年毒品销售法令。
他说,这期间,执法组共展开260次的突击行动,充公了总值180万7827令吉的违法产品。
不过该组并没有全马美容中心的数据。
他指出,美容院或店展开的活动并不在卫生部的管辖范围内,但若美容院误导公众认为它们是医疗设施,或未注册和不合格的医生在美容院内进行医学美容程序,卫生部可以采取适当行动。
此外,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管制局(BPFK)在2011年至2012年之间,只接获1宗消费者对美容产品的的投报,该名消费者用了从槟城一家美容院购得的美白霜后,出现呼吸困难的副作用。
美白霜含水银
国家药品管制局对上述美白霜进行化验后,发现该产品含有大量的水银。该局随后撤销了产品的标示,并命令负责公司召回市面上的产品。
另一方面,即将对外公布的《医学美容实践指南》是给予已注册并提供医学美容服务的医生,廖中莱在接受本报访问时强调,美容师不是医生,不被视为医疗保健专业人士,因此美容师不可以代替医生。
他透露,上述指南去年9月拟定,已呈交医学美容领域的利益相关者以索取意见回馈。
他表示,指南会列出实践医学美容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执业范围、必要的培训等等。
我国医疗保健费用廉宜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指出,公众会认为私人医院和诊所的费用很高,是因为与政府医院的收费做比较,而后者是获得政府大量的津贴。
他强调,比起本区域内其他国家,我国医疗保健的费用更廉宜。
“2007年,根据病患无国界一书做出的比较,大马冠状动脉搭桥手术、血管成形手术、子宫切除手术和膝关节置换手术的费用,比泰国和新加坡便宜。”
廖中莱表示,无论如何,卫生部会根据《2006年私人医疗保健设备及服务条例》的收费表,来监督在私人医院和诊所执业的医生及牙医之最高收费。
他说,上述收费表主要用于管制专业医疗的收费,包括谘询和各医疗程序的收费,私人医院医生必须依据该专业收费。
他指出,政府会严肃处理卫生部接获的任何投诉,对于私人医院和诊所的收费,会调查并向各方面索取资料,包括病人本身、保险公司和管理式医疗组织。
“目前医院的收费则未受管制,因为私人医疗保健服务体系中为消费者或病患提供广泛种类与选择,令医院收费较复杂。”
廖中莱表示,医院的其他收费包括住宿、实验室检验、护理程序、设备、手术室和药物的使用等等,这些费用在不同的地点有不同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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